聖經入門(2022年6月)

簡介:
本欄設立的目的,乃是為了幫助弟兄姊妹確信聖經是神的話語,學習在生活中明白遵行主道,並掌握按正意解釋聖經的原則。

【本欄所有內容,皆摘自《基督徒信仰要義﹝卷一﹞》(種籽出版社),承蒙作者黃耀銓博士允許轉載,特此致謝!】

2 讀經、遵行與經歷

2.2 遵行與經歷

聖經是神的話語,寫下來固然不是要給我們評論或辯駁,而是要給我們讀和聽的。不過,也不是要我們單單讀和聽,更是要我們遵行,正如經上記著說:「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因為聽道而不行道的,就像人對著鏡子看自己本來的面目,看見,走後,隨即忘了他的相貌如何。惟有詳細察看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並且時常如此,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乃是實在行出來,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 (雅1:22-25)可見遵行神的道是何等的重要!其實上文我已提過,主耶穌曾經挑戰那時代的猶太人:「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來者的。人若立志遵著祂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約7:16-17)所以我們也要遵行神的旨意,才會經歷到神的同在,深深曉得聖經的話是出於神的。但如果我們不肯遵行,就不會有這種親身的體驗。主耶穌還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約14:21)這是何等寶貴的應許,主耶穌要向遵守命令的人顯現!不過我們期望的不是甚麼特殊的顯現,況且這處的「顯現」與耶穌復活向門徒顯現的「顯現」(約21:1),在原文並非同一個字。這處的「顯現」原有「表明」的意思。我們讀了主的話又遵行的,主必會向我們顯明的實在,使我們經歷到祂的同行和享受到祂的恩典。有首詩歌亦清楚將這意思帶出:「當我與主同行,在祂話的光中,何等榮耀照亮我路程。當我肯聽命令,就充滿我心,信而順服者主肯同行。」這也是我在2.1〈透過讀經享用主的同行〉所指出的原則,其實這亦是我的經歷,願與大家分享以下兩次的經歷。

在我教學初期的一次教師早禱會中,我禱告求神使我們不單注意那些例行公事,諸如備課,批閱習作……還求主叫我們更看重這些工作背後的學生和他們可愛的靈魂。這當然是基於主耶穌所強調的一個屬靈原則:「所以,不要憂慮說,吃甚麼?喝甚麼?穿甚麼?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6:31-33)。不過我雖這樣禱告了,起初也不甚以為然。那天工作十分繁忙,部分事情是必須當天完成的,但看來我可能無法完成應完成的工作,因此我就考慮取消當天與一位學生已經安排好的約談。在掙扎中,神使我想起那天早上的禱告:要更看重學生們屬靈的需要。既然我已這樣禱告,我就當靠主這樣行。因此我決定靠主不取消那約談。感謝神,那次的交談十分有意義,也定能幫助那學生。更奇妙的是我當日竟能夠完成了我該完成的工作。神真的聽禱告,聖經的話實在可行,如果我因憂慮而取消了那次約談,不遵行神的話,沒有先看重屬靈的事,又不以實際行動配合我的禱告,我豈不是失了一次經歷神的機會嗎?

在我做校長初期的一年學校春令會裡,當我在預備最後一堂講道,讀到要傳講的經文〈加拉太書5章22-23節〉:「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期間我想起前陣子曾發生的一件事:服務學校的旅遊巴士公司老闆承諾在校慶晚會後接載家長,但結果卻沒有來。這事弄得我們頗為狼狽,以後還要去信向家長致歉。當與那公司交涉,他們卻沒有絲毫歉意,且藉詞推卸責任。所以我很氣憤,以後與那老闆互不相交,關係很差。那晚預備講道時,聖靈光照我,叫我看出我的不是,我對那老闆的態度完全沒有聖靈所結果子之表現。我不肯讓主在我裡面活出來,我只憑我的肉體行事,不願遵行神的話。我低頭求主赦免,但我應怎樣做呢?向他道歉嗎?我在掙扎,是他先錯的!很沒有面子!怎樣啟齒等等藉口都湧出來了。我無法繼續預備講道,我惟有禱告。一直到我肯降服,願意遵行神的話,我的心才平靜下來。我於是求主加力和開路使我可盡快向那老闆道歉,與他和好。之後我可以預備講道了,翌日講道也享用到神的同在。那天中午春令會就結束了,旅遊巴士接載我們返抵校門。當我剛剛下車,就看見那老闆迎面而來,毫無選擇的餘地,我就與他交談起來。我稱讚他親身來督工!他連忙說:「一定要來,有這樣多部車一起來,很容易有職員失約的。」就此我們談起過往的事,互相致歉,事件圓滿解決。先一晚的禱告,這樣快神就答允了!當我肯遵行神的話,神安排得這麼奇妙,我好像不費多少力就做了我當做的事,真的經歷到神的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