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聖經,我們通常習慣將注意力放在主耶穌已經完成的「救贖事工」上,很少注意主耶穌心中十分掛念,還有「未完成的事工」。根據保羅在《以弗所書》第一章所講的「救贖計劃」,神先用愛子的「血」使我們「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最後祂還要「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弗1:10),才能使教會變成「新婦」,與主結合為一。
讀者要明白,主不是拯救我們成為許多散在地上的「小石」,乃是要我們聯合起來,建造成為「靈宮」;主不是救贖我們成為許多「殘肢」,乃是要我們「合成基督的身體」;主不是救贖我們成為「拉結、利亞、辟拉和悉帕」,天天爭吵不停,乃是要我們合成一個「利百加」,叫以撒「得安慰」。所以我們要「合而為一」,這就是主「未了的心願」。
請看《約翰福音》第十七章,主在禱告中所表達的心願,就是求神「使教會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為了使讀者容易明白主的心願,讓筆者將主禱告的內容加以分析如下:
主對父神說:「……我在地上已經榮耀祢,祢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主表示救贖使命已完,盼望回到天上與父神同享榮耀,那是最快樂不過的事。但是主有「仍未了的心願」,就是掛心地上所有屬主的人,因為他們必須留在世上,但「世界又恨他們;因為他們不屬世界」,怎麼辦呢?主不在他們身邊保護他們,他們怎能勝過世界呢?主認為最好的辦法,就是保守他們「合而為一」了。當一個基督徒被世人恨惡,其他所有基督徒都能身同感受,立即支持和關懷這個受苦的基督徒,他就不會感到孤單,能勝過全世界的仇恨了。
主表示,祂在世上的時候已經保守了他們。例如:將「道」和「榮耀」都「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可見主的「道」是叫教會合一的,不像今天許多教會,為了爭拗主的道而分裂教會;主的「榮耀」更加是叫教會合一的,分裂只能帶來羞辱,怎能彰顯主的榮耀呢?主指出,若「自相紛爭」,連撒但的國也站立不住了。
所以主求父,說:「聖父啊,求祢因祢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但教會怎能像聖父、聖子、聖靈合而為一呢?親愛的讀者,請千萬不要以為「三一神」的合一是「機械式」的合一,像我們的「靈魂體合一」一樣。不!像我們的「靈魂體」不是三個位格;但聖父、聖子、聖靈是三個位格,他們之間可以有不同的意見,正如父的旨意要耶穌「喝苦杯」,主卻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祢叫這杯離開我」,表示主的意見與父的不同。但主願意順服,說:「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祢的意思。」(太26:39)所以「三一神」的合一是在「愛裡合一」,正如主說:「祢所愛我的愛在他們裡面,我也在他們裡面」。意思是,「三一神」在愛裡合一;「三一神」將這樣的「愛」放在教會裡面,加上主耶穌也在教會裡面,教會就能「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了。教會能像「三一神」完完全全的合一,世上還有甚麼勢力可以勝過我們呢?全世界所有人加起來,一同來恨我們,我們都不怕了。
所以主說,如果教會能這樣合一,世人看見就「可以信祢差了我來……,也知道祢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意思是,「教會合一」是傳福音最有力的見證,證明耶穌基督真是父神差來的「救世主」;「教會合一」也是叫世人最羨慕的,因為看見神將祂的一切充滿教會,如同充滿祂的愛子耶穌基督一樣。所以世人認為,能加入教會與眾弟兄姊妹一同生活,就等於與主耶穌同住、同活、同在愛中一樣;「教會」變成天堂一樣了。
為甚麼教會越屬靈,便越容易分裂?
「教會合一」是主「未了的心願」,是父神「預定計劃」的「最終成就」,是神彰顯榮耀的「具體實現」。但是十分可惜,我們看見世上凡是屬於「新神學派」的教會,都是最容易合一,連各類異端和異教都可以合一;而世上凡是屬於「信仰保守」的教會,就是那些最嚴謹講究如何討神喜悅、追求活出基督豐盛生命、事事依足聖經真理而行的教會,卻是最容易分裂的教會!這一點使筆者極度傷心,也感到大惑不解。
以「弟兄會」為例。筆者一向認為「弟兄會」在歷史上是最合神心意,最被神大大使用的教會。連最早的宗教改革家,例如威克里夫、馬丁路德、加爾文……,和近代的衛斯理約翰等偉人,都是受「弟兄會」影響而起來改革的。近代「英國弟兄會」的始創人達秘(John N.Darby),更是一位被神大大使用的屬靈偉人。因為他著作的屬靈書籍、詩歌,和他的釋經講道,非常能夠引領人進入屬靈的深處,好像與主會面一樣。達秘的謙卑、簡樸生活、敢於為主犧牲……,更叫所有與他接觸的人都佩服不已。根據粗略的統計,他在世期間,世界各地接受他帶領的聚會,高達一千五百處。有「解經之王」之稱的摩根(George Campbell Morgan)認為一生中「最珍貴的回憶」是在童年有機會會晤達秘。
可是達秘就與他的同工牛頓(Benjamin Wills Newton)鬧翻了,不但一生沒有和好,而且還造成「弟兄會」內部永久分裂 ──「閉關弟兄會」(Exclusive Brethren)和「開放弟兄會」(Open Brethren)。任何讀教會歷史的人都感到極度可惜,也使「弟兄會」的見證大打折扣。
原因是這樣:達秘發現牛頓一份筆記,論及「詩篇中關於基督受苦的教導」,達秘覺得牛頓的看法是錯誤的,甚至嚴重到需要用「異端」來形容的。牛頓也是一個被神大大使用的僕人,只是有一些缺點 ── 有時他發揮得興緻之時,會有多少離題;在許多地方也有不同的解釋。他卻沒有時間去查證自己的筆記是否準確。牛頓被達秘指責,牛頓也願意謙卑下來,發表一篇稱為「申述及承認一些教義上的錯誤」的文章,承認自己在運用一些比喻上有了錯謬。他也宣告,不同意自己筆記所衍生出來的教義,並公開道歉。
可惜,達秘和他的支持者繼續攻擊他,並扭曲他的申述,不原諒他;宣佈與牛頓所領導的普利茅斯的聚會(Plymouth Brethren)斷絕交通。事情到此還沒有了結,到1848年,即第二年,有兩位在普利茅斯教會聚會的弟兄偶然來到慕迪所帶領的畢士大教會(Bethesda Brethren)聚會,並且按照慣例也參加畢士大教會的擘餅聚會。原來畢士大教會的弟兄們一直保持中立,不捲入達秘和普利茅斯教會的爭論中。達秘就非常不滿,認為這兩位弟兄來自教導謬論的教會,畢士大教會就不應該接納他們;他們仍然和牛頓相交,就表示他們也同意牛頓的錯謬。為此,達秘要求畢士大教會為這事作一次「全盤檢討」。
畢士大教會起初拒絕這個要求,因為他們認為這些爭論與他們無關;他們也認為自己沒有權力去判斷普利茅斯教會。但是達秘繼續向畢士大教會施壓,畢士大教會就有人開始軟化,願意遷就達秘而作一次「全盤檢討」。檢討的結果,由十位長老聯署寫一封公開信,要求眾教會不要接納任何犯了「牛頓錯誤」的人。只是在執行之時,不要立即拒絕接受過牛頓教導的人,必須先弄清楚,這人是否明白並認同牛頓的錯誤,才與他絕交。
達秘對這樣的回答極度不滿,認為畢士大教會這樣的態度,表示他們仍然與牛頓同流合污。於是達秘要求各地教會不但要批判普利茅斯教會,也要批判畢士大教會,以後不要接納從畢士大教會出來的任何人,不能與他們相交。
達秘這樣以偏激手段來處理牛頓的問題,引來許多好朋友勸戒他:
1) 慕勒(George Mueller)這位憑信心開辦孤兒院的屬靈偉人。慕勒和一些弟兄們認為普利茅斯教會的爭端與畢士大教會無關,每一地個方教會都有自己的權柄,去判決可以接納誰參加,不接納誰參加擘餅聚會,其他人不宜插手干涉。但是達秘堅持自己的權柄和處事原則,不惜與慕勒分裂。
2) 戚伯門(Robert Cleaver Chapman)是一個很有愛心、忍耐和有節制的人,以追求與眾人和睦見稱。所以有人認為,假若達秘先與戚伯門討論這問題,而不是先去與慕勒會面,很可能局面會有改變。可惜達秘和慕勒不能互相諒解,導致斷絕往來。事後達秘與戚伯門會面,戚伯門就開門見山地勸勉達秘說:「你應該在分裂之前,等候長一點時間。」達秘回答說:「我已經等候了六個月。」戚伯門嚴肅地回答說:「假若這件事發生在我們的教會,我們會等候六年。」很明顯,達秘被戚伯門的話感動了,但他沒有說出來。後來達秘聽見他的支持者攻擊戚伯門,達秘就對他們說:「你們不要攻擊戚伯門,因為我雖然講屬天的信息,戚伯門卻活在屬天的實際裡。戚伯門才是我的活榜樣。」
筆者讀了以上的歷史,非常感嘆:
1) 達秘為甚麼這麼容易批判牛頓為「異端」呢?難道接納牛頓的慕迪和戚伯門也是「異端」嗎?可歎許多神僕之間的爭拗,一旦發現對方與自己的解釋不同,就判對方為「異端」;這樣的態度不自覺地以自己為「神」,所以以自己的解法為「無誤」。極少想到,歷史上從來沒有一個神僕對聖經的解釋是「完全無誤」的;歷史就是不斷的彼此批評、彼此糾正,才漸漸找到真理。所以未到主耶穌回來,歷史不可能會出現「完全無誤的解經」。
2) 達秘批評牛頓研究「詩篇中關於基督受苦的教導」,認為牛頓是「異端」。為甚麼不醒覺「基督受苦」就是叫罪人與神和好;也是叫人與人和好呢?牛頓豈不是公開道歉了嗎?達秘憑甚麼原則,不肯接納他的道歉,還要與他斷絕來往呢?
3) 普利茅斯教會是牛頓負責帶領的;「畢士大教會」是慕迪負責帶領的,達秘憑甚麼權柄要對付這兩間教會呢?這種自以為有超越眾教會的「使徒權柄」,恐怕出於驕傲自大多過出於主,因為主不會分裂自己的身體。
算不得吃主的晚餐
筆者見過不少教會分裂,是因為擘餅記念主的方式彼此有少許不同的緣故。筆者不禁要問:主的意思真是這麼嚴厲,要我們擘餅記念主的方式,照足祂那天晚上所做的每一項細節,不能有少許不同嗎?如果真是這樣,試問世上有那一間教會的「擘餅方式」,百分之百與「主的晚餐」相同呢?
嚴格來說,主與門徒當晚吃的是「逾越節筵席」(太26:17)。根據聖經,吃「逾越節筵席」必須遵守的規條如下:
1) 必須在晚上吃,所以稱為「主的晚餐」(林前11:20)。因為當晚「殺長子的天使」巡行各家,而以色列人吃了那晚的筵席之後,就仗著那力量立即離開埃及。再者,他們吃的是「晚飯」,不是「儀式」。因為主設立「擘餅記念主聚會」的原意,就是要我們「每一頓飯」都記念祂。主知道,我們所有的軟弱,都是來自「忘記祂」。
2) 主與門徒吃這筵席,一定會「宰逾越羊羔」來吃(可14:12),這是摩西律法定規的,「要按著人數和飯量計算……在十四日,黃昏的時候,……把羊羔宰了;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今天有哪一間教會擘餅記念主時,也吃羊肉呢?
3) 以色列人各家要取點血,塗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請問今天教會有沒有這樣做呢?
4) 除了吃羊羔的肉之外,還要與「無酵餅」和「苦菜」同吃;今天我們只吃「無酵餅」,為何不吃「苦菜」?
5) 以色列人吃這筵席,「不可剩下一點留到早晨;若留到早晨,要用火燒了」;今天我們吃餅記念主,剩下的餅有沒有用火燒了?
6) 以色列人吃的時候,「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趕緊地吃」;今天教會擘餅記念主,有沒有這樣做?
7) 摩西律法吩咐,「要吃無酵餅七日」;此外,家中任何地方都不能有「發酵的東西」,要徹底清洗所有發酵的物,七日之內,四境都不可有酵;我們今天有沒有這樣做呢?
8) 吃的當日有聖會,「無論何工都不可作」:今天我們在主日還有沒有作甚麼工呢?
9) 古時所有人喝的都是「葡萄酒」,只有1887年法國科學家“Louis Pasteur”發明將葡萄皮上的酵素清除,人類才有機會喝到真正的「葡萄汁」:請問今天我們記念主時,喝的是「葡萄酒」,還是「葡萄汁」呢?
10) 保羅說:「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林前10:16)這個「同」字,使今天許多教會在「守聖餐」時,一同起立來吃餅喝杯;其實這個「同」字,不是時間上「同吃、同喝」;而是指「同一個杯、同一個餅」。請想一想,吃逾越節筵席怎可能大家一同站起來,同時間吃喝呢?
11) 吃逾越節筵席當然是「吃無酵餅」,而且還要吃「七天」;但是奇怪,律法定規,為感恩而獻的「平安祭」,也要獻「有酵的餅」(利7:13);慶祝「五旬節」,也要獻「兩個加酵的餅」(利23:16-17)。這樣說來,主吩咐初期教會吃「逾越節晚餐」,是一年一次在「逾越節」時吃「無酵餅」呢?還是全年五十二次都吃「無酵餅」?到了「五旬節」時,他們也吃「兩個加酵的餅」呢?還是仍然吃「逾越節的無酵餅」呢?還有,如果主的意思是要我們「每一頓飯」都記念祂(參徒2:46),那麼初期教會是每一頓飯都吃「無酵餅」呢?還是也可以吃「有酵的餅」呢?
筆者問以上這許多問題,讀者心中早就有答案了,主不是要我們「死守儀式」,而是要我們「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所謂「按理」,是指各人內心必須明白,主這樣吩咐是基於甚麼「道理」?按「儀式」來吃,就與生活在「影兒」下的以色列人無異,因為保羅說:「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羅2:29)
親愛的讀者,我們若同意必須「按理」來記念主,我們就應該重新來正視,保羅對哥林多教會說:「你們聚會的時候,算不得吃主的晚餐」(參林前11:17-34)是甚麼原因了。是他們的餅有酵嗎?是他們用許多個小杯,不是用一個大杯嗎?是因為他們喝「葡萄酒」,不是喝「葡萄汁」嗎?……。以上所說的都不是。請看看經文!保羅責備哥林多教會:「聚會的時候彼此分門別類」、「有分門結黨的事,好叫那些有經驗的人顯明出來」、「因為……這個飢餓,那個酒醉」、「藐視神的教會,叫那沒有的羞愧」。請思想一下,保羅責備的這幾點,總意是甚麼呢?就是「破壞教會的合一」,不肯想到所擘的「餅」,是象徵我們許多人都在同一個「基督的身體」之內。基督捨自己的「身體」,為要拯救我們;我們就為少許儀式不同,而分裂教會嗎?!基督「用血立新約」,是叫我們想到主「擔當我們的罪,替我們受死」;我們就為「大杯」還是「小杯」;為「葡萄酒」還是「葡萄汁」,而分裂教會,永不相交嗎?保羅明明說:「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林前12:13)我們就為小許解經的意見不同,不肯承認別人是弟兄,不與他們一同擘餅嗎?主耶穌明明說: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我們喝的時候就牢牢的記念別人的不是嗎?今天神的眾教會實在是「吃喝自己的罪了」。怪不得,今天教會有「軟弱的、患病的、死的也不少」。
筆者的意思並不是認為,用「有酵的餅」來記念主也可以;像天主教用「餅蘸一點葡萄汁,放在會眾的咀巴裡」也可以……。我們還得要盡量照聖經所指示的去行;但按足儀文是小事。筆者要強調的,是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分裂教會,破壞教會合一」,這才是大事。因為不明白主耶穌何等重視教會要「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但筆者聽聞馬來西亞有教會在擘餅聚會中「搶餅」而「騷亂起來」;在新加坡有教會因為爭論「大杯」還是「小杯」、「無酵餅」還是「麵飽」而分裂,以後不再相交。筆者認為自己的教會在「擘餅記念主」的方式上,已經是十分嚴謹了,但仍然有教會批評我們不夠嚴謹,而決定不再邀請筆者講道……。全因為許多人不明白,何謂「按理吃主的餅」,只因為在儀文上有少許不同,就絕交了。
保羅努力使外邦教會與猶太教會合一
筆者非常明白,我們還活在地上,就不可能做到「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因為越臨近末世,「大迷惑」就越猖狂;必有許多「假基督、假先知、假神蹟奇事、假道理」流行於世,教會怎能「完完全全合而為一」呢?
再者,我們的身體仍未改變,還是有軟弱,等主回來,我們復活被提,我們就完全了。就如保羅說:「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弗1:10)
雖然如此,主還是期望我們要努力「合而為一」,因為主在《約翰福音》第十七章的禱告,是要我們在地上做到「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好叫世人可以「信」。正如我們現在還是軟弱,不能百分之百勝過罪;雖然如此,主耶穌仍勸勉我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5:48)所以保羅說:「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所以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總要存這樣的心。」(腓3:12-15)
拿保羅時代的「外邦教會」和「猶太教會」為例,他們之間在「禮儀」上的差別、在「血統」上的隔膜、在「民族」上的仇恨、在「應許」上的妒忌……,實在大得驚人!但保羅仍然認為「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弗3:6)這句話,差不多所有猶太教會都認為無法接納,所以他們處處與保羅為難,故意增加保羅帶鎖鏈的苦楚。(腓1:17)保羅認為:「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加5:6);但猶太人非常重視割禮,連雅各、磯法、約翰也害怕猶太人,保持在「受割禮的人」中做使徒,請保羅和巴拿巴到「外邦人」中做使徒。(加2:9)因此,保羅感到非常孤單,在當時的世代中,奉割禮的只有三個人與保羅同工,使保羅心裡得安慰的。(西4:11)
雖然如此,保羅一生盡最大努力,使猶太人與外邦人和好合一。最少兩次勸外邦教會帶極多的捐款,送到耶路撒冷去賙濟窮人,盼望藉這善舉促成彼此和睦。然而保羅的努力失敗,耶路撒冷的猶太人誓要殺保羅;甚至有四十個猶太人起毒誓,不殺保羅就不吃不喝。最後保羅被告坐牢,保羅就在獄中寫成《以弗所書》,勸勉「外邦教會」務必與「猶太教會」合而為一。筆者這樣說,是要指出,保羅看「教會合一」為最大;大過任何仇恨,大過任何禮儀上的差別。不像今天的教會,為少許禮儀上的差別而不斷分裂。請看保羅如何勸外邦教會與猶太教會合一:
1)七個合一的態度:
「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保羅是為外邦人和猶太人做「和事老」而被囚的,但保羅沒有灰心,還是勸外邦人與猶太人和好合一。以下是論七個合一的「態度」:
- 「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外邦人既然「蒙召」與猶太人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參弗3:6),保羅就認為,他們也要在「行動」上配合,努力與猶太人合而為一才對;
- 「凡事謙虛」:’lowliness’ 這是勸外邦人要降低自己的身份,與猶太人合一;
- 「溫柔」:這是勸外邦人要對猶太人體貼一點,若粗暴就破壞合一了;
- 「忍耐」:’longsuffering’ 的意思是「長時間受苦」,這是為合一而忍耐的寫真;
- 「用愛心互相寬容」:為與別人合一而約束自己,讓別人有更多空間和自由;
- 「用和平彼此聯絡」:’binding together in peace’ 直譯是「用和平當作繩索把兩個人綁起來,使他們合一」,總意是強逼自己與別人合一,不讓自己半途放棄;
- 「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應該譯為「聖靈所造成的合一,我們要竭力保持不變」。
總結:以上七項的主旨是 ── 個人的得失是小事;教會合一是大事,所以要盡力減少個人的感受,竭力尊重聖靈的主權。
2)七個合一的根據:
- 「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將我們合成一個「基督的身體」,所以「外邦教會」與「猶太教會」都在這身體裡,彼此配搭,互相服事,絕對不能分裂。若分裂,身體會「死亡」;分裂出來的兩間教會,可能都不是「基督的身體」,因為基督不可能有兩個身體;
- 「聖靈只有一個」:聖靈如同身體的「神經系統」,感動各肢體彼此服事,和諧合一。聖靈不會感動人分裂教會,只會感動雙方放下己見,保持基督身體的合一。除非教會變成異端,神的子民就有責任與之分開;
- 「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外邦人」和「猶太人」都因信稱義,都成為神的兒女,將來返回同一個天家享榮耀。因此教會不應該分裂;若分裂,只能以「不同指望」為理由;
- 「一主」:主用血將我們從「各民、各族、各國、各方」買回來,所以我們都屬於同一位主。因此教會不能分裂;若分裂,只能以「不是同一位主」為理由;
- 「一信」:指同一個「因信稱義」的救法。因此教會不能分裂;若分裂,只能以「不同救法」為理由;
- 「一洗」:這是指同一個「與主聯合的見證」。因此教會不能分裂;若分裂,只能以「作假見證,與主假聯合」為理由;
- 「一神」:這是指「同一位神」。因此教會不能分裂;若分裂,只能以「不是同一位神」為理由。
總結:教會「合一」或「分裂」,不能以「人」的得失為根據,只能以「神」的主權為根據。因為神是「眾人的父」── 我們是祂的兒女;只有不是祂的兒女才會分裂教會;「超乎眾人之上」── 祂的地位高過我們,誰敢逆祂的主權而分裂教會?「貫乎眾人之中」── 祂的生命把我們連繫起來,破壞這連繫,就等於切斷生命;「也住在眾人之內」── 神在我們裡頭促成我們合一,凡反對合一的,就是反對神住在他裡頭。
金燈台的主視察眾教會
關於教會合一,《啟示錄》也給我們很重要的啟示。經文清楚指出,「七個金燈台」就是「七個教會」。根據《出埃及記》,「金燈台」必須由「一塊精金錘出來」;「燈台的七個枝子」都有「球」和「花」將它們接連起來,形成一個「大燈台」。(出25:31-39)任何人都會明白,「七個金燈台合成一個大燈台」喻意著「七個教會合一和彼此相通」。
主耶穌是「在七個金燈台中間行走」的主,祂視察每一個教會的屬靈情況如何。對於好的教會,主會讚賞;對於壞的教會,主會責備。不論讚賞或責備,都由主來判斷。即使主責備一個壞教會,主仍會給他們悔改的機會;只有不肯悔改的教會,主才把它的燈台「從原處挪開」(啟2:5)。然而,甚麼時候把這燈台挪開,只有主才知道;我們不能隨便判斷,只能等主的時間來到。
例如:「示每拿教會」為主殉道受苦,至死忠心,主會賜他「生命的冠冕」;「非拉鐵非教會」有力量遵守主的道和傳福音,主賜他在神的殿中作柱子,又將「大衛的鑰匙」賜給他;「以弗所教會」將起初愛心離棄了,主仍等候他悔改,若不肯悔改,主警告會把他的燈台挪開;「別迦摩教會」服從了巴蘭和尼哥拉黨的教訓,被異端滲入,主警告他,若不悔改,主會用口中的劍攻擊他;「推雅推喇教會」容讓耶洗別教導神的僕人行姦淫 ── 讓天主教的教義滲入神學院,主警告會殺死他的黨類,叫這教會部份的人滅亡,不能得救;「撒狄教會」只按名是活,其實是死的(不能得救),主警告他要堅固剩下將要死的(很快全教會都不能得救),不然就臨到他那裡,如同賊一樣(進入末世大災難,不能復活被提);「老底嘉教會」不冷不熱,主感到很討厭,要將他從口中吐出去(斷絕關係,不能得救),但是如果肯悔改,主還賜他在主的寶座上與主同坐 ── 最大的賞賜。
讀者看到了沒有?這七個教會有強、有弱,也有敗壞的,但在神面前,他們仍然連繫起來,形成一個「大燈台」── 彼此合一相通,共同發光,為主作時代的見證。如果那教會有異端滲透,主只對付其中的異端分子,將他們除滅,但主仍然盡力挽救那教會。那教會何時衰敗到必須「從原處被挪開」,不是我們可以判斷,只有主才能判斷。其他教會不能因此而與這教會斷絕關係,應該體貼主的心意,努力挽救軟弱的教會。
請思想:主分別寫信給亞西亞七個教會,但是各教會收到的,不是自己那一封書信,而是「七封書信」和「整本啟示錄」。因為有大聲音吩咐約翰說:「你所看見的當寫在書上,達與以弗所、士每拿、別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鐵非、老底嘉、那七個教會。」(啟1:11)而且每一封書信又說:「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啟2:7, 11, 17, 29, 3:6, 13, 22)這是甚麼意思呢?主的心意分明是要每一間教會都關心其他教會,不能獨善其身。你以為「尼哥拉黨」只困擾以弗所教會嗎?不!別迦摩教會也受到困擾。事實上,亞西亞所有教會都是「以弗所教會」的果子。(參徒19:10, 26, 20:4 ── 特羅非摩代表亞西亞眾教會)
約翰在《啟示錄》記載這七個教會,並不是代表「七個教會歷史時期」,而是代表「末世時代的眾教會」。如果「七個教會」應該彼此連繫合一,「末世時代的眾教會」也應該彼此連繫合一,不能獨善其身。不錯,任何教會都應該防避「異端」,不讓他們像「稗子」一樣撒進「麥田」中。但是如果「稗子」已經進來了,並且與「麥子」一同長起來,怎麼辦呢?趕快將「稗子」拔出來嗎?「莊稼的主」認為:「不必,恐怕薅稗子,連麥子也拔出來。容這兩樣一齊長,等著收割。當收割的時候,我要對收割的人說,先將稗子薅出來,捆成捆,留著燒;惟有麥子要收在倉裡。」(太13:29-30)這是說,主寧願「長期容忍稗子」,也不願意「傷到一粒麥子」;我們何必太過急進要防避「異端」,而造成教會內部的創傷,破壞教會的合一呢?
所以我們要小心防避異端,更要極力保持合一。我們萬萬不能因為別人解經的意見不同,就稱別人為「異端」。分辨「異端」的界線就是上文「七個合一的根據」;因為不能合一,所以「異端分子」就不是神家的一分子,乃是撒但的差役,絕對不能與他們相交。至於「解經不同意見」,這是很普遍的事。事實上,真理是越辯越明的,所以歷史顯示,沒有任何一個時代的解經是百分之百無誤的。我們必須謙卑下來,接受別人的批評,我們才能找到真理。如果一聽到別人有不同的意見就加以杯葛,我們就要明白,世上從來沒有兩個人的意見是完全相同的,難道我們與任何人都分裂嗎?
很可惜,凡想要分裂教會的,都將「小事化大」,認為自己不是吹毛求疵,乃是為了「原則」。筆者要勸勉這樣的人,你們必須明白,「原則」也分大小;「小原則」必須讓路給「大原則」。再拿擘餅記念主聚會為例:為甚麼因為「大杯」還是「小杯」而分裂呢?為甚麼因為「葡萄酒」還是「葡萄汁」而分裂呢?保羅從來沒有因為「杯」的大小,或「杯中」的酒或汁而責備哥林多教會,這些都是「極小的事」;保羅責備他們「算不得吃主的晚餐」,乃因為他們「分門別類」── 同吃一個「餅」而不能合一,這才是「大原則」。
所以我們要細心閱讀主耶穌寫給我們教會的書信,也要細心閱讀主耶穌寫給其他教會的書信;又要細讀《啟示錄》對於末世時代的預言,了解普世教會的實況,和異端流行的實況。如果發現遠遠的「耶路撒冷眾猶太教會」有困難,他們雖然曾經極力反對外邦教會,我們還是要「樂捐」,帶去幫助他們。我們不要這麼狹窄,只顧自己一個「地方教會」,我們也要關懷「神的國度」── 支持差傳,關懷普世教會的需要。
當我們聽說,「耶洗別」進入「推雅推喇教會」,在那裡教神學了!我們就要提醒所有教會,「耶洗別」是個大淫婦,她借助「政教合一」殺害許多先知,又引誘神的兒女們拜偶像,吃祭偶像之物(天主教在「彌撒」中拜那塊聖餅,以為吃那塊聖餅有救恩)。要看眾教會的事都是神國的事;仇敵來了,我們就要吹號(他們聽,或不聽),我們不吹,我們就有罪了。
作者:吳主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