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秦始皇想盡千方百計,派遣三千童男童女到東洋去求「永生」;希臘最偉大的亞力山大大帝,很年輕就征服歐亞非三大洲,國土擴至最大之際,三十歲就要撒手塵環。死時,吩咐人將他的棺材挖穿兩個洞,伸出兩手來,抬去遊街,為要告訴世人,他是兩手空空的離開世界,他是何等盼望得著「永生」。
佛教沒有「永生」的念頭,但他們推想一個好人一生修道、吃素、念經、積德、打坐冥想……,死後才不會輪迴做禽獸、做餓鬼、下地獄;乃可以進入「天道」做個長壽的神仙。然而,天上的神仙還是有一天會結束壽命,而再一次輪迴的。所以,他們認為,做神仙還要修道、念經、打坐冥想……,這樣就可以向更高的天輪迴,做更高一層天的神仙。他們認為每高一層天的神仙,壽命就更長。他們將「天道」分為「三界天」:第一界天是為「六欲天」,這裡最低壽命的神仙可以活到500歲,並且以人間五十年為這裡的一天來計算,算起來即相等於人間9,125,000年。這裡最高壽命的神仙可以活到16,000歲,並且以人間1600百歲為一日,算起來即相等於人間93,440,000,000年。
第二界天稱為「色界十八天」,這裡的神仙最高享壽「三千劫」,一劫是1,334,000,000年,並且以人間1600歲為一日,算起來即等於人間2,377,168,000,000,000年(二千三百七十七億一千六百八十萬年)。
第三界天為「無色界四天」,這裡的神佛可以活到八萬大劫,算起來,即相等於人間的 6,232,448,000,000,000,000年,即六百二十三億億二千四百四十八億年。有趣不有趣?這數字比科學家所以為宇宙的年齡,還要長十二億四千六百四十八萬九千二百倍,有趣不有趣?雖然如此,這數字還是遠離「永生」無限達。
其實這不是「有趣」,而是「極其殘忍的折磨」,因為按佛教的道理,一個人要「修道」這麼長時間才能達到「涅槃」最高境界,而「修道」的主要方法,就是要強逼自己「空」──不但對情慾空、對物質空、對思想空、對任何要求空、連自己的身體、感情、意志、存在觀念…也要空。到了「涅槃」最高境界,原來就是連自己也消失了。他們認為這就是「得救」了,我們卻看為「長期最殘忍的折磨」,因為人的本能是要上進、要求學、要創作、要建樹…,如今卻用盡自己的力量,以億億億年來強逼自己「空」,你說這是不是只有魔鬼才會想出來的陰毒呢?
可是,我們信靠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的人,可以蒙恩,白白的領受「永生」!你說,這恩典何等大呢?
或問,這恩典到底「何等大」?答案不是遠遠超過佛教的「涅槃」這麼簡單,根本是不可能想像那麼大。因為普天下和人類歷史,從來沒有一個人能領會「永生」是甚麼。科學家從無窮的太空,要觀察宇宙的盡頭,也無法看到,於是,他們就無從領會永恆是甚麼。他們又試圖從時間方面去想像永恆是甚麼,但是宇宙間根本沒有一樣事物是永恆的,他們還是找不到永恆。只能從理論上證明有永恆這回事。
保羅說得好:「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享原文作入〕」(羅8:21)意思是,神創造萬物之時,已經定規受造之物必須服在一個「敗壞的定律」之下,就是時間越過越敗壞的定律。這定律就是現今科學家稱為「熱力學第二定律」(Second Law of Thermodynamic)。這定律指出,宇宙由高溫開始(攝氏10度的80次方),直降到絕對零度(攝氏 -273 度),宇宙就結束了。這是說,宇宙是有開始,也有結束的;宇宙不是永恆的。但是保羅的意思是,受造之物如果有意識的話,它們知道「神的兒子」是可以脫離這「敗壞轄制」而進入永恆的,所以它們都指望神的兒女顯玩出來。
這樣就清楚了,「永恆」或「永生」不是屬於「物質界」的事,只能屬於「靈界」的事,就是創造時間和空間的神所控制的事。神若不賜人永生,沒有人能循任何途徑可以得到「永生」。如果有人想要用「功德」(work)或「金錢」來換取「永生」,就笑話了。若神出價:「一元可以買到天上的一萬年」,你想人要用多少金錢才能買到「永生」呢?《聖經》清楚地指明、說:「那些倚仗財貨自誇錢財多的人、一個也無法贖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將贖價給神,叫他長遠活、不見朽壞。因為贖他生命的價值極貴、只可永遠罷休。」(詩49:6-9)
然而,我們蒙了這麼大的恩典,試問有那一個基督徒真的為自己得著「永生」而表露出「相應的高興」呢?如果一個基督徒活得比不信的人還不快樂,你想,這樣的基督徒真的相信自己得著永生嗎?若真的相信自己得著永生,應該會流露出「相應的高興」才對;但是「相應的高應」是甚麼呢?如果「永恆」大過「億萬」一千倍的話,最低限度我們活出比億萬富翁快樂一千倍才對。但「永恆」何只大過「億萬」一千倍呢?
讓我們這樣想吧!「永生」就是永遠不會老、所以我們應該比世上最美麗、皮膚最白最滑的少女更快樂;「永生」就是永遠不會殘、不會死、所以我們應該比秦始皇、或亞力山大大帝更快樂;「永生」就是可以無限量地增加知識、所以我們應該比世界最博學的博士更榮耀;「永生」是永遠存在,所以我們應該不再介意任何會成為過去,得或失的事物;「永生」是不需要再消耗糧食能源來維持生命,所以我們應該確信「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太4:4)從而像主不介意禁食四十天,和不為能朽壞的食物勞力才對;「永生」是不會、也不需要結婚生育,因為若要生育,宇宙就容不下那麼多人了,所以我們不應該重視今生的父母、夫妻、兒女……等血統關係,過於與永生神的父子關係;「永生」是無限快樂、無限寶貴、叫我們無限興奮,因此,永生必定不是指這個肉身,因為人的肉體根本抵受不住無限快樂、和無限興奮,那會叫我們瘋狂和精神崩潰的。所以「永生」一定只能由我們的「靈」來享受;若以身體來享受,也得需要有一個「榮耀而不朽壞的身體」才可以。這樣,「永生」就不是今生的事,乃是來生的事了;「永生」既然是無限大,它會有機會使我們的能力、智識、榮耀、生命、存在、價值、地位、豐富、權柄……增加到無限,這樣、我們就漸漸接近與神的本體相似。所以《聖經》說:「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約一3:1)保羅也說:「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3:21)
噢!我們這些受造的人,竟然可以與造物主相似!我們這些罪人,竟然可以與至高的神同坐寶座!我們這些塵土不如的人,竟然成為主的身體,主的新婦!我們這些本來與神為敵的人,竟然可以與主完全的合而為一!……。
然而,我們蒙了這麼大的恩典,竟然不感恩、也不快樂、也不重視……;還是一天到晚不停在埋怨神、怨恨人、不滿意自己在地上所得所失的,不住的與世人爭得你死我活。基督徒阿!你這樣活著,還配稱為神的兒女嗎?
作者:吳主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