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現在我往耶路撒冷去,心甚迫切,不知道在那裡要遇見甚麼事。但知道聖靈在各城裡向我指證說,有捆鎖與患難等待我。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神恩惠的福音。」(徒20:22-24 )
這段經文是保羅上耶路撒冷,路經米利都,約見以弗所教會長老時,所說道別的其中一段話。保羅表示,聖靈在「各城」裡向他指證,有捆鎖與患難等待他。意思是說,聖靈已經作了多次這樣啟示。稍後,保羅來到推羅,這裡的弟兄們又被聖靈感動,對保羅說:「不要上耶路撒冷去。」(徒21:4)之後,來到該撒利亞,又有著名的亞迦布先知用保羅的腰帶捆綁自己手腳,說:「聖靈說,猶太人在耶路撒冷,要如此捆綁這腰帶的主人,把他交在外邦人手裡。」於是與保羅同行的同工們,和該撒利亞的眾弟兄,都苦勸保羅不要上耶路撒冷去。保羅說:「你們為甚麼這樣痛哭,使我心碎呢?我為主耶穌的名,不但被人捆綁,就是死在耶路撒冷也是願意的。」保羅既不聽勸,眾人便住了口,只說:「願主的旨意成就便了。」(徒21:10-14)
保羅違背聖靈嗎?
不少解經家認為,保羅實在不應該不聽勸,因為這是聖靈多次又清楚的指示。既然出於聖靈的感動,為甚麼保羅一定要堅持自己的「殉道狂」呢?這是不合神的旨意的。
其實,經文的意思只是說,聖靈啟示「有捆鎖與患難等待」,並沒有直接吩咐保羅不要上耶路撒冷去。但反對的人認定(徒21:4)明言「不要上耶路撒冷去」,這句話既然出於「聖靈的感動」,保羅就應該順服下來。其實我們細心讀上下文,就知道,經文的正確解釋是,聖靈只感動該撒利亞的弟兄們,叫他們知道有捆鎖等待。但他們知道以後,就按自己的意見勸保羅不要上耶路撒冷去,並不是聖靈直接說:「不要上耶路撒冷去」。保羅一生從來未曾違背過聖靈,就如在第二次旅行佈道之時,聖靈不許他到亞西亞傳道,他就立即順服。之後,耶穌的靈又不准保羅到庇推尼去傳道,他也完全順服,沒有違背。何故這一次明知上耶路撒冷會有危險,反倒不順服呢?可見,這一次不去是有原因的。
我們若細心研究保羅向以弗所教會長老所說的話,不難會發現,保羅表示這一次上耶路撒冷去「心甚迫切」,甚至「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因為他「從主耶穌」領受了一個特殊的「職事」,這就是他認定,聖靈並沒有吩咐他不要上耶路撒冷去,不然,聖靈的吩咐豈不是與主耶穌給他的「職事」有衝突嗎?因此,他堅持服從主耶穌先前給他的使命,甚至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這種態度絕對不是「殉道狂」。當然,各城的弟兄們領受了聖靈的啟示,又因為人人都愛保羅,關心他,不想他在耶路撒冷遭到甚麼不測,但保羅卻認定,聖靈啟示的意思只不過是要他有心理準備,因為他將要在耶路撒冷遇到捆綁。
證明神恩惠的福音
或問,究竟保羅從主耶穌得到甚麼特殊職事,叫他連性命也不看為寶貴?經文給我們的答案是非常清楚的,就是:「證明神恩惠的福音。」
再問,甚麼是「證明神恩惠的福音」?耶路撒冷豈不是福音的發源地,並且到如今還有主的眾使徒在那裡傳福音嗎?何需保羅冒死到那裡去再傳福音呢?
原來保羅上耶路撒冷去「證明恩惠的福音」,並不是一般傳福音,而是要向教會證明,外邦眾教會都像猶太人一樣「蒙恩得救」,現在他們又樂意將捐款帶到耶路撒冷,與猶太教會中貧窮的弟兄「分享」神所賜的「恩惠」。正如保羅向羅馬教會提及這事之時,說:「馬其頓和亞該亞人樂意籌募款項,給耶路撒冷聖徒中的窮人。這固然是他們樂意的,其實也算是所欠的債.因外邦人既然在他們屬靈的好處上有分,就當把養身之物供給他們。」(羅15:26-27)
「恩惠的福音」所說的「恩惠」,在聖經中常用來代表「愛心的施贈」。所以,「真福音」不但能叫人信主得救,也能叫人樂意「分享神所賜的恩」。正如約翰所說:「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約壹3:17-18)
「真福音」也包括「分享恩惠」這一點,實在是今天教會應該特別留意的。我們不是說,信福音,還要靠善行來成全,才能得救。我們乃是說,信了福音,還需要用「分享恩惠」的行動來證明我們實在是「蒙恩得救」,因為人從神那裡蒙了恩,怎可能對別人的缺乏置若罔聞呢?
今天的教會是否已經遺忘了「恩惠福音」的特質,以致甚少關心有缺乏的教會?今天的信徒所相信的福音,是否與聖經所傳「恩惠的福音」相同,以致我們甚少看見信徒主動關懷別人的需要?但是當初福音傳開的時候,「分享恩惠」是非常普遍的,何竟現在甚少有人提及?
神記念窮人
請看主耶穌開始出來講道,就特別選上貧窮的人作為傳福音的對象了。他說:「你們貧窮的人有福了,因為神的國是你們的。你們飢餓的人有福了,因為你們將要飽足……。」(路6:20-21)主耶穌不是單用口講,也盡一切所能關心貧窮人。除了醫病趕鬼,不收取半分錢之外,他自己雖然也很貧窮,還是常常拿錢出來賙濟窮人。所以猶大在最後晚餐中出去賣主之時,其他人還是為主去吩咐猶大賙濟窮人。不少有錢人想跟隨主,主卻吩咐他們變賣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而不是分給主和他的門徒。
人的善行不能叫人稱義。雖然如此,神仍然非常欣賞賙濟窮人的善行,特別加以記念。百夫長哥尼流就是最好的例子了,神特別派一個天使向他顯現,說:「你的禱告和你的賙濟,達到神面前已經蒙記念了…。」(徒10:3)
捐錢大行動
初期教會之所以叫人如此嚮往,最主要原因,是人人都變賣田產家業,拿出來分享,凡物公用,叫貧窮人也得同等的照顧。後來司提反殉道,門徒被逼四散,教會不能再住在一起,凡物公用。但是,當安提阿教會聽見先知亞迦布預言「天下將有大饑荒。」他們就決定照各人的力量捐錢,託巴拿巴和掃羅帶到耶路撒冷去,供給貧窮的弟兄。(徒11:30)這是何等美的愛心行動。要知道,先知所預言的是「天下」將有大饑荒,意思是連安提阿教會也不能幸免。但安提阿教會卻不關心自己的需要,反倒關心耶路撒冷教會的需要。再者,我們在人類歷史中,從未聽聞「饑荒未到,賙濟善款先到」的事。這樣的愛心分享,就是保羅所說「恩惠的福音」了。
當保羅和巴拿巴為外邦人信主,是否也要受割禮的問題,而上耶路撒冷去向眾使徒質詢之時。彼得、雅各和約翰用右手和保羅行相交之禮,承認神差派保羅做外邦人的使徒。但他們卻向保羅和巴拿巴表示,盼望他們「記念窮人」。保羅表示「這也是我本來熱心去行的」(加2:9-10)。從那個時候開始,保羅就常常勸外邦教會,將捐款帶到耶路撒冷去,幫助貧窮的弟兄們。而且,在保羅所寫的書信中,也常常提及教會供養孤兒,和六十歲以上的寡婦。(參提前5:9, 16, 帖後3:10-11)
許多人都沒有注意到,新約聖經的教訓,極少提及信徒應該奉獻支持教會的勸勉。因為在「教會是神的家」的觀念下,信徒奉獻支持自己的「家」,是天公地道,不用常常提及的。但新約聖經常常提及的,卻是勸人捐錢賙濟窮人的教訓。我們常聽見一些教會引用如下經文來鼓勵人奉獻,說:「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這話是真的。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悅的。」(林後9:6-7)他們沒有想到,這段經文不是用來勸人奉獻,乃是勸人捐錢幫助窮人的。聖經從來不用「捐錢」這個詞來形容奉獻給神,只用來形容施捨給窮人。反之,聖經卻用「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太22:21)這樣的勸勉來叫人奉獻給神,是「當」給的,像「當」納稅歸給該撒一樣。神絕對不要人施捨捐助,神要的是「當歸給神」的、而且是「最好」的。因為這是神所「配」得的。「敬拜」一詞,在希腊原文是”worship”=”worth”+”ship”。意思是向神表示「你配得,因為萬有都是你創造的。」但是,聖經勸人捐錢幫助窮人,卻遠遠多過勸人奉獻給神。證明神是何等注重賙濟窮人。然而,今天教會疏忽了這一點,證明已經遠離了初期教會的特質了。
猶太人歧視外邦人
保羅誓要上耶路撒冷去,為要證明「恩惠的福音」。但是,「恩惠的福音」只是帶捐款給貧窮人嗎?不,賙濟窮人,是為解決人肉體的需要而已。只為肉體的需要,保羅認為不是最有價值的。原來,保羅心中還有一樣更重要的使命,就是藉著外邦人的捐款,盼望可以促成猶太人與外邦人和睦。
保羅深知,猶太人有一種非常歧視外邦人的心理。他們一直以為自己是神的選民、是聖民、是亞伯拉罕蒙福的後裔;而外邦人卻是「狗」、是污穢的、是未受割禮的、是淫亂的、是不可相交,連與之一同吃飯也是可恥的。
這種心理不但在不信的猶太人心中,甚至也在耶路撒冷那些有名望的使徒心裡頭。因此,彼得在異象中,雖然三次聽見神吩咐他吃那塊大布裡的走獸,神又三次向他解釋說:「神所潔淨的,你不要以為俗而不潔的。」他還是不肯吃。在猶太人的心目中,這些走獸是代表不潔的外邦人。所以聖靈吩咐彼得跟隨外邦人百夫長哥尼流派來的兵,到他的家中去。彼得就害怕起來,帶了六個猶太人同去,好證明自己不是故意與外邦人來往。及至到了哥尼流的家,一進門,彼得說的第一句話就是:「你們知道猶太人和別國的人親近來往,本是不合例的…。」後來彼得雖然看見聖靈主動地降在哥尼流全家每一個人身上,認定「原來各國中,那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徒10:35)彼得以後還是一生不向外邦人傳道,只作奉割禮的猶太的使徒(加2:9)。可見連有名望的使徒,歧視外邦人的心理也根深蒂固。
保羅在全世界各城傳道,到處都受到猶太人騷擾,甚至暴動殺害。連耶路撒冷教會裡的基督徒,也起來破壞保羅所建立的外邦教會,將「別的福音」滲透加拉太教會(加1:6-9)、增加保羅捆鎖的苦楚(腓1:17)、在當時全世界所有基督徒之中,只有三個奉割禮的猶太人叫保羅心裡得安慰的(西4:11)。猶太人憎恨外邦人最顯著的事例,可算是保羅為自己申辯的那一件了。保羅在耶路撒冷被反對他的猶太人差一點殺了,幸好千夫長把他救出來。保羅請求千夫長讓他向猶太群眾申辯。保羅就用希伯來話作見證,將自己怎樣在大馬色見到主顯現,和主怎樣向他說話的經過,詳細說出。及至說到在耶路撒冷聖殿中禱告,主在異象中對他說:「你趕緊的離開耶路撒冷,不可遲延,因為你為我所作的見證,這裡的人必不領受……。我要差你遠遠的往外邦人那裡去。」當群眾一聽到「往外邦人那裡去」這句話,他們就喧嚷,高聲喊叫:「這樣的人,從世上除掉他吧,他是不當活著的。」(徒22:17-24)當時千夫長也不知道群眾為甚麼會突然騷動起來。
猶太人這種恨外邦人的心理,彼彼皆是。舊約有著名的約拿先知,寧願被拋下海淹死,也不肯到外邦人的尼尼微城去傳道,是為典型的例子;從新約開始,主耶穌在拿撒勒故鄉會堂裡,當提及先知以利亞不幫助以色列的寡婦,只幫助一個外邦撒勒法的寡婦;又提到以利沙先知不醫治以色列人的大麻瘋,只醫好一個外邦敘利亞將軍乃縵的大痲瘋;主的同鄉人就要將他推下山崖,想要殺死他。……許多許多事例,數之不盡,顯出猶太人憎恨外邦人,不肯與外邦人相交。可能因此,歷史上無論猶太人到那裡去,都成為最可憎的人。他們被希特拉屠殺、被俄國沙皇屠殺、被天主教的十字軍屠殺……。直到今天,中東一直爭戰不休,其中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猶太人歧視外邦人。
難做的和事老
面對這種極深極深的歧視,保羅認為「恩惠的福音」可能會造成猶太人與外邦人和好。但是,後來事實證明他不成功,他帶上耶路撒冷的捐項並沒有發揮半點作用,而他自己在耶路撒冷立即被捕,險些被殺。雖然千夫長救他出來,猶太人也起誓,不殺保羅,就不吃不喝。雖然如此,我們非常佩服保羅,畢竟他由始至終,一直冒死去愛那些一直想要剎死他的猶太人。後來他因而被囚,還是沒有後悔,盼望用愛心感化他們,就是可救到一些人也是好的。他認為,如能成功,就是連他性命不保也是值得,也不看為寶貴,就是如此他亦要做個「和事老」。所以他在以弗所書裡,講了許多外邦人與猶太人應該和好合一、成為一體、一家、一國、一殿的真理。
筆者深被保羅冒死上耶路撒冷去做「和事老」所感動。因此,我也曾盡力做過十幾間教會的「和事老」,可惜全部不成功。我對這些教會敵對的雙方說:「你們之間的仇恨,還可能大過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的仇恨嗎?但保羅認為,主用「血」使他們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滅了冤仇、歸為一體。(弗2:13-16)這樣,如果我們不肯和睦,硬要為自己的意見而「分裂基督的身體」,我們就不是「廢掉冤仇」,而是「廢掉主藉血和身體所造成的和睦」了。我們是誰,竟敢為一己的意見,廢掉主的身體?
筆者曾聽到英國一間西人教會鬧分裂,逼使教會的牧師也辭職走了,聚會人數大跌。我就冒昧地寫了一封英文信,想要勸勉這間純正信仰的教會在主裡面和好。我在信中說:「我在加拿大,你們在英國;我是中國人,你們是英國人。你們那一邊發生甚麼事,我不盡了解,更沒有資格對你們作出怎樣的調解。但我只知道一點,就是你們中間發生的事,只屬個人得失的事,並不是為重大真理的問題。我認為,我們絕對不應該『為個人得失』的事而損害『基督的身體』,『為個人臉子』而『叫神的名受羞辱』……。」結果,那教會回我一封信,這封信,任何人都會猜到他們說些甚麼。他們說:「…我們的事,你是不可能了解的…。」為這句話,世上千萬個分爭解不開,千萬個離婚事件悲慘收場…。是的,他們的事別人怎可能了解呢?但是,主以身體廢掉冤仇的愛和犧牲,又有誰了解?「恩惠的福音」究竟有多少人真的明白?
耶穌基督的死,為我們造成贖罪祭。但這是不是主犧牲的最終目的呢?不!主在稱為「大祭司式的禱告」(約17: )中表示,他認為得救的人要「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才是最終最完美的目的。教會要像「合成一個貞潔的新婦」獻給基督,這才是神創造天地和人類歷史的最終計劃。然而保羅看見猶太人與外邦人水火不相容,猶太人總是看外邦人為不潔的族類,保羅就甚難過,認為如果能叫猶太人與外邦人和好,就是死也是值得的。
主說:「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太5: )意思是說,人若真心信靠主而成為神的兒子,就要有神兒子使人和睦的特性在他們裡面。今天我們稱為純正信仰的基督教眾教會,有甚麼表現,表示我們在主裡面合而為一呢?我們看到一種怪現象:凡是信仰不純正的,例如新神學派教會、天主教教會、靈恩派教會…等,都是非常樂於合一的教會(甚至與異端和異教合一);但是,凡是信仰越純正,越保守的教會,例如弟兄會、福音堂之類的教會,都是非常難以合一的教會。他們為小許不同,就不能一起聚會,不能相交了。美其名是為了真理,卻是為了「姊妹應否蒙頭」、記念主應該「用萄葡酒還是用萄葡汁」、教會「應否用鋼琴」、教會應用「甚麼名稱」……等小事,不惜長期不相交、不相通、不相關…,老死不相往來。試問,合一重要呢,還是維持這些小分別重要呢?
作者:吳主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