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工的人少

路加醫生寫福音書的筆法顯示,主耶穌一出來傳道,就有極多的人前來擁擠他,要聽他講道。甚至整個巴勒斯坦,從南邊的耶路撒冷到北邊推羅西頓海邊的人都蜂擁而來。因此主耶穌要差派十二個門徒出去各城傳道,以應急需。可是很快十二個門徒就不敷應用了,主就要再揀選七十個人出去傳道。

然而經文記載主差派這七十個人出去傳道之前,第一句勸勉他們的話就這樣說:「要收的莊稼多,作工的人少,所以你們當求莊稼的主,打發工人出去收他的莊稼。」(10:1-2)

難道加多七十人還不夠嗎?實在不夠,因為:第一、「要收的莊稼多」,主的目標是以色列全國歸向神,七十個人當然不夠。第二、「作工的人少」,肯被主用,又合乎主用的人實在很少。

我們從路加福音第九章末和第十章開始就看出人少的原因了。在第九章末,主先拒絕三種不合用的人;到第十章,主訓勉那七十個人出去傳道必須遵守四個大原則。我們可以推想,主早就拒絕了不少不肯遵守這四個大原則的人,視他們為不合用。這樣,前後共有七種人不合主用,現在讓我們來仔細研究這七種人:

1)為自己前途著想的人

第九章記載第一個不合主用的人,這人前來對主說:「你無論往那裡去,我要跟從你。」(路9:57)主卻婉拒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只是人子沒有枕頭的地方。」意思是說,你要跟從我麼?可能你不知道,我和門徒都是常常居無定所的。沒有人接待(之前撒瑪利亞人不接待主,參路9:51-56)我們就露宿曠野,連狐狸和飛鳥都不如!這樣的生活你忍受得住麼?

主一句話就將這人跟從主的目的揭露出來。原來他為自己著想多過為天國著想,所以他退去了。還好他肯退去,不然日後主的門徒就加多一個猶大。很可能主也曾對猶大說過類似的話,只是猶大並沒有退去,主也不得已收他做門徒。

根據馬太福音八章十九節,這退去的人原來是一個文士,受過高深教育,很熟聖經,資質不錯。他之所以想要跟從主,很可能聽見有人評論他說:「耶穌教訓人正像有權柄的人,不像文士(沒有權柄能力)。」(太7:28)他想,不錯,主耶穌講道實在很有說服力,如果我跟隨耶穌,從他學得講道的技巧,說不定我也會像耶穌一樣廣受歡迎。那時,必有許多人搶著要接待我,我的前途就無可限量了。況且我是個文士,我的資歷比耶穌十二個門徒高得多,只要我肯學,我一定會比他們成功得快,那時我會被神大大使用!

老實說,能這樣謙虛去學講道,追求屬靈能力的人實在不多。許多神學家雖然有知識,講道卻沒有權柄能力,更糟的是他們連這樣追求的意願也沒有。所以,今天如果有一個神學博士肯向一位屬靈長者求教,相信人人都會認為「如子可教,人才難得」。

但主卻拒絕這樣的人,因為主知道他熱心追求的目的不是為天國,而是為自己。所以主只說一句「連枕頭的地方也沒有」就把他嚇跑了。可見他所謀取的,不是天上的賞賜,而是自己的成功和屬地的享受。神的工人不應這樣,因為存這樣的心,就不是作神的工,而是利用神來作自己的工了。神怎會協助以敬虔為得利門路的人去服侍瑪門呢?然而,今天在教會裡這樣的傳道人實在很多!

2)注重屬死職事的人

第二種不合主用的人,說來奇怪,竟然是主主動邀請他的。可見,清楚蒙召的人也會退去不被主用。這不是說主不知道他會退去,乃是主要將他裡頭的「不願意」顯露出來讓我們知道,好告訴我們,主尊重我們的自由意志,蒙福與受禍都是我們自己決定的。

主對這人說:「跟從我來!」他卻回答主說:「主,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意思是說:主,我願意跟隨你,但是我父親剛剛死了,我必須先回去埋葬他,盡了兒女的孝道,然後才來跟從你。

許多人都認為,埋葬父親的要求不算太過份吧,何故主耶穌這麼不近人情,對他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吧!你只管去傳揚神國的道」(路9:59-60)?主的意思不是不近人情,但主要服侍他的人明白,救人得永生的工作比埋葬死人的工作更有意義;我們與神的「靈統關係」比與肉身父親的「血統關係」更重要。傳道人若不明白這一點,所傳的福音怎能顯得寶貴呢?怎能說得清楚天父收納我們為兒女是真實的呢?

當亞倫大祭司兩個兒子因為獻凡火而被神燒死的時候,摩西對亞倫說:「不可蓬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裳,免得你們死亡,又免得耶和華向會眾發怒…,因為耶和華的膏油在你們身上。」意思是說,你當職為大祭司,就要尊重神多過尊重自己的兒子;注重屬靈的工作多過屬肉體的工作;重視叫人得生命任務多過重視埋葬死人的責任。你的兩個兒子已經死了,既然無法救回,就不應該為他們沾污自己,以至不能在聖殿裡做聖工。

因此,摩西臨死為十二個支派祝福,就指著利未支派說:「論利未說……,他論自己的父母說,我未曾看見,他也不承認弟兄,也不認識自己的兒女,這是因利未人遵行你(神)的話,謹守你的約。」(申33:8-9)為甚麼事奉神的人連自己的父母、兄弟、妻兒都不承認和認識呢?因為神要他們重視與神的「靈統關係」,勝過地上與家人的「血統關係」。明白這一點,我們才明白為甚麼創世記形容麥基洗德「無父無母、無族譜,無生之始,無命之終…。」(來7:3)因為麥基洗德獻身為至高神的大祭司,就不再記念地上血統的關係了。

再者,這一點也使我們明白,為甚麼主多次稱馬利亞為「婦人」,又稱聽他講道而遵行的門徒為自己的母親,兄弟和姊妹(參約2:4,路8:21,約19:26-27),因為主重視屬靈的關係多過屬肉體的關係。

這一點又使我們明白,為甚麼主說:「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太10:34-38)因為主要門徒重視屬靈的關係,多過屬肉體的關係。

明白這一點之後,我們才能真真正正地體會,因信主可以作神的兒女是真的,是極其寶貴的;主耶穌以我們為弟兄而不以為恥(來2:11)也是真的,是非常寶貴的;教會真是神的家(提前3:15),是真的,是非常寶貴的…。人若不明白這一點,休想被主選上做合用的工人!

你看亞伯拉罕為甚麼因為愛神而獻上自己的兒子?因為他知道,屬靈的關係比屬肉體的關係更重要。後來神為甚麼在獻以撒那個山上,真的將自己的獨生子耶穌釘在十字架上,為人類獻為贖罪祭?因為神要藉著他領許多兒子進入榮耀裡(來2:10)。所以許多宣教士都離開自己的父母,到遠方蠻族部落去傳福音,結果不少被殺,死在土人中。因為他們明白,肉體五倫關係是暫時的,土人得救後成為神的兒女,也就是主內弟兄,這種靈統關係是永遠的。許多殉道者不但自己殉道,也連累自己家人殉道,因為他們知道,結束暫時的肉體關係,能昇華變成主裡面屬靈的關係更是美好。

跟從主的人若不能分辨屬靈和屬肉體的關係,怎能傳福音傳得準確?誰會相信福音裡面有更美、更寶貴、更永久的應許?主怎會用一個將福音傳歪了的傳道人?

3)手扶向後看的人

第三個主拒絕的人,是一個不專心以傳道的事為念的人。這人可能聽主講道十分受感動,於是前來對主說:「主,我要跟從你,但容我先去辭別我家裡的人。」主卻推辭他說:「手扶著向後看的人不配進神的國」(路9:61-62)意思是說,你像一個不專心耕地的農夫,手一面扶著頭要耕田,眼睛卻向後看,這樣你走的路線必定歪歪曲曲了,怎可能會耕出直線的溝來呢?溝耕得彎彎曲曲,就有許多耕不到的土地被糟蹋了。以後,別人很難為你跟首尾。做天國工作也是如此,你若不專心跟隨主,就會糟蹋神許多工作,這樣的心態是不會蒙神使用的。

要知道,扶耕種是用「手」來做天國的工作;向後看卻是「心」被屬地的關係拖累著。這樣將手給神,將心給人,神會滿足嗎?我們的神既然將自己的兒子和萬有也白白為我們捨了,他豈不配得我們的「心」?他怎會滿足於我們只用「手」來工作,好像敷衍他一樣。你若將「心」給了人,就表示不將神放在心上,神怎會滿足呢?我們的主要我們的「心」多過我們的「工作」。

將「心」給主,就是將「第一優先權」獻給主,正如主教我們禱告,要我們先求他國和他的義,其他任何事情都必須放在次要的位置上。主要得著「第一優先權」,因為他是天地的主、至高的神。他要我們獻上最好的、第一的。因此,神吩咐以色列人將他們所有長子都歸給神,土產要獻初熟的,牛羊要獻頭生的,攻打迦南地第一座城,其中的全部金銀都要歸給神…。無論獻甚麼,神都要最好的、第一的,人不得將次好的,有殘有疾的獻與神。因此,他不能忍受我們事奉不專心,將心放在別人身上而不放在主身上。人若看人情過於神國的事,就不配做神的用人,因為神不能用一個看神國的事為次等的人。神看一個人是否合用,不是看他有沒有學問,而是看他肯不肯將神國的事看為最重要,因為這樣他才會將神的工作做到最好獻給神。

4)怕為主受逼迫的人

以上,我們看過三種不合主用的人,現在讓我們來看主囑咐那七十人出去傳道必須遵守的四個大原則,人若不肯遵守這四個大原則就是主看為不合用的人。

第一個出去傳道的大原則是「準備好隨時為主殉道」。主說:「你們去吧,我差你們去,如同羊羔進入狼群。」(路10:3)意思是抱著「必死的決心」出去傳道。當然,主也教他們要「靈巧像蛇」,要曉得仇敵的詭計,從而智慧地避開殉道的危險。雖然如此,神的旨意還是要許多傳道人以殉道來見證所傳的福音。

主說:「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約15:20)保羅也說:「我們受患難原是命定的。」(帖前3:3)歷史也證實這一點,福音傳得最快的時候,往往都是大逼迫的時候,因為基督豐盛的生命是在苦難中顯露得最清楚的,所以主看為合用的,必須是不怕死的僕人。

基甸原有三萬二千人跟隨他去打仗,但卻主吩咐基甸宣告說:「凡懼怕膽怯的,可以離開基列山回去。」(士7:3)於是就有二萬二千人回去了,只剩下一萬人。一萬人主還嫌太多,最後主只揀選三百人。就憑這三百人,神與他們同在,他們就能殺敗十二萬拿刀的米甸人。親愛的讀者,你若怕進入狼群,就不要奉獻做傳道好了。

從古至今,已經有千千萬萬傳道者為主犧牲了。然而,他們是失敗呢,還是得勝呢?雖然從肉體的角度來看,他們都是因為軟弱無力抵抗而殉道,但從屬靈的角度來看,他們都是得勝的,因為他們靈裡頭有著無比的大能,叫他們寧死不屈。就如啟示錄形容「天上」的大爭戰,說:「弟兄勝過牠(大龍),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啟12:11)但從「地上」的角度來看這場爭戰,經文卻說:「又任憑牠與聖徒爭戰,並且得勝…,凡住在地上,名字從創世以來沒有記在被殺的羔羊生命冊上的人,都要拜牠。…又叫所有不拜獸像的人都被殺害。」(啟13:7-8)從肉體外表來看,我們因軟弱被殺而失敗;但從屬天的角度來看,我們為主至死不屈而得勝。傳道人如果不明白這一點,必不能成為合主用的工人。

這不是說,主不能保守屬他的人。主雖然看來像最軟弱無力的「羔羊」,卻能得勝「那獸」。因為到了最後,主基督要親自從天降臨,與那獸爭戰,將牠消滅。經文形容說:「他們與羔羊爭戰,羔羊必勝過他們,因為羔羊是萬主之主,萬王之王。同著羔羊的,就是蒙召被選有忠的,也必得勝。」(啟17:14)

親愛的讀者,我們卻是羨慕天上屬靈得勝的人。在地上我們毫不介意這「外體雖然毀壞」,因為我們的「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我們認定肉體的苦難是「至暫至輕」的,這樣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我們就視之為得勝了。因為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林後4:16-18)。所以我們「不怕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太10:28),我們卻是重靈魂、輕肉體的人。

5)為經濟擔憂的人

主繼續勸勉那七十個人說:「不要帶錢囊和口袋,不要帶鞋,在路上也不要問人的安。」(路10:4)比對馬太福音十章九至十節同樣的記載,我們就明白,主的意思是隨身用的都可以帶,凡是額外的、後備的任何東西和金錢都不要帶。甚至「在路上也不要問人的安」,意思是不要藉著隨走隨問安來查訪有甚麼人會接待自己,傳福音的人不應只掛念何處棲身而將福音放在次要的位置上。

主這樣吩咐門徒,分明是勸勉他們「不要為經濟擔憂」,神自然會有奇妙的供應。要知道,傳道人不是單口傳,也要身傳。我們若要聽道的人用信心來接受我們所傳的道,我們自己也要有信心去活出所傳的道,才能叫人相信。傳福音原是「傳好消息給貧窮人」(路4:18),如果我們不能活出福音中豐盛的生命,貧窮人怎會相信我們所傳的真是好消息?

有一些人認為,要清楚神對自己的呼召,就必須先清楚神有沒有為自己預備足夠金錢,解決讀神學的費用,安頓家人的生活,不然,就不能無憂無慮地去做傳道了。其實相反,人若事事以足夠的經濟力量作為清楚神旨意的基礎,這樣只能證實這個人不是神所揀選的,因為他不相信神能叫傳福音的靠福音養生。

6)不滿意工價的人

主又教導那七十個人說:「無論進那一家…,你們要住在那家,吃喝他們所供給的.因為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不要從這家搬到那家。無論進那一城,人若接待你們,給你們擺上甚麼,你們就吃甚麼。」(路10:5-8)

這段話的總意是叫我們不要斤斤計較薪酬待遇。我們可以將這段經文演譯為:「無論那一家教會請你們做傳道人…,你們要留在那家教會,吃喝他們所供給的,因為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不要因為待遇的問題而從這家教會搬到那家教會,免得別人誤會你們是為金錢而傳道,也免得這家教會與那家教會產生惡交,在主裡面就有了嫌隙。所以你們無論進那一城,那裡的教會若接待你們,給你們多少生活供應,你們就得多少好了。不要為待遇的問題與那教會理論。」

倘若有人認為:「擺上甚麼就吃甚麼,那麼如果所擺上的是自己不喜歡吃的,怎麼辦?」筆者代表主給你一個爽快的答案好了:你如果不接受所擺上的,就乾脆不要做傳道人好了。主用不著看重薪酬而看不重救人靈魂的工人來做他的工。

也許有人反駁說:「我們並不是求甚麼,只求公平待遇而已。」好,讓我們也來談談公平。主論公平說:「你們白白的得來,也要白白的捨去。」我們白白得救恩,怎可能藉著傳救恩來賺錢肥己?要知道,主一生不但從來沒有藉著傳道收過金錢,反而常常拿金錢出來賙濟窮人,以至那個管錢袋的猶大常常想偷錢也偷不到甚麼,因此將主賤賣三十塊錢。

保羅在林前第九章那裡向哥林多教會提出八個很強的理由,證明傳福音的靠福音養生是傳道人應有的權柄,但他卻用很強的語氣說:「這權柄我全沒有用過。我寫這話並非要你們這樣待我,因為我寧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誇的落了空。…我的賞賜是甚麼呢?就是我傳福音的時候,叫人不花錢得福音,免得用盡我傳福音的權柄。」(林前9:15-18)憑這段話,我們就看出神大大使用保羅的原因了,因為他不計較肉身的待遇,但計較天上的待遇,所以配得過稱為合神心意的僕人。

7)為待遇失立場的人

主又指出:「無論進那一城,人若不接待你們,你們就到街上去,說,就是你們城裡的塵土,粘在我們的腳上,我們也當著你們擦去。雖然如此,你們該知道神的國臨近了。」

擦去腳上的塵土的意思,是表示退還任何東西給那城,甚至是腳上的塵土,也不收受。不收受他們任何好處,是因為他們不肯信福音。我們傳的福音,他們領受了,這樣他們供應的好處才是為福音的緣故。因此,傳道人應有骨氣,立志所得的任何好處都不在主以外。如果那城的人願意信福音,他們擺上的任何好處,傳道人都不應計較厚薄,因為不論厚或薄的好處都是出於主。正如亞伯拉罕拒絕所多瑪王的餽贈說:「凡是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根鞋帶,我都不拿,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富足。」(創14:23)大衛也說:「我的心哪,你曾對耶和華說,你是我的主,我的好處不在你以外。」(詩16:2)

也許有人會說,得回講道的「車費」不也是應該的嗎?不,那不是你到這教會來的車費,因為神已經藉上一個教會供應你這次的車費了。現在他們給你的是你到下一個教會去的車費。但是你要問自己,你到下一個教會去,是神差你去,還是這些不信的人差你去呢?倘若你收了他們的供應,那就是不信的人差你去,你在某一個程度上是他們的工人了。

可惜這種教導今世代極少有傳道人遵行。人人都注重待遇多少,沒有注意立場問題。一個沒有立場的傳道人,很容易出賣真理,做金錢的奴僕。神所揀選的工人絕對不能因金錢出賣立場!

作者:吳主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