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欄所有問題及答案,皆摘自《福音神學暨福音難題解答》,承蒙作者吳主光先生允許轉載,特此致謝!】
問題:
1. 基督徒可以吃血嗎?
答: 舊約聖經禁止人吃血,因血是為獻祭贖罪用的(利17:11)。新約聖經則告訴我們,其實牛羊的血斷不能除罪(來10:4):舊約牛羊祭牲的血只不過是一種預表,指向將來基督為罪人死,基督的血才真正有贖罪的功能。由此看來,新約時代既然沒有了獻祭牲的血為贖罪祭的條例,我們就不再需要禁血了。可是,有人在新約使徒行傳第15章中,看到初期耶路撒冷教會眾使徒和長老會開會議討論到外邦人歸主的問題,最後決定寫一封信給所有外邦教會,勸勉他們禁戒幾件不可少的事(徒15:28-29),其中一樣就是不可吃血。於是,至今仍有不少教會主張不可吃血,但仔細一點查考聖經,我們不難發現,初期教會寫那一封信給外邦信徒的原因在第21節—─「因為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裡誦讀。」這節經文的意思表示,要外邦人不可吃血,是為怕他們如果吃血,便會絆倒分散在各城居住的猶太人。猶太人一直以來受舊約律法的教訓影響,不敢吃血,如果他們看見信主的外邦人吃血,他們一定會極力排斥,造成彼此的不接納,猶太人就不肯信耶穌是基督了。所以,為避免阻礙猶太人信主,初期教會就勸外邦信徒忍讓一點,不可吃血。其實,嚴格一點來說,吃肉的人是不可能避免吃血的,因為動物的血還未流盡就死去,其心臟也隨著停止,其餘的血在體內就流不出來了,所以每一塊肉或多或少都會帶點血。而且,主耶穌明白的指示:「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乃能污穢人。」(太15:11-20)保羅也十分強調的說:「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羅14:14)所以,基督徒是可以吃血的,但是,如果因為吃血的緣故而絆倒別人,妨礙別人信主,我們就寧願不吃了。
2. 奉主的名求是否無論求甚麼都得應允?為甚麼許多人奉主的名求也得不到應允?
答: 神愛我們,除了將祂的兒子賜給我們之外,更將萬有都白白的賜給我們(參羅8:32),並且聖經指出,祂沒有留下一樣好處不給我們,所以祂樂意將「奉主名無論求甚麼都得著」的應許都賜給我們。只是,我們為兒女的,往往不曉得分辨甚麼是好,甚麼是壞,也不知道甚麼是現在得著最好,甚麼是遲些得著最好。所以,許多時候我們雖然奉主名求了,神也沒有賜給我們,或遲些才賜給我們,或以別的更好的賜給我們,或以另一種方式賜給我們。總而言之,神一定將「出人意外的平安」賜給我們(參腓4:7)。我們應該信靠天父的照顧,就好像我們照顧自己的兒女一樣,將自己全部的財產都給了他們。只是兒女尚幼之時,他們不曉得何者對自己好,何者對自己不好;於是為了他們的好處,我們並不會將每一樣他們所求的都立即給他們。例如我們不讓兒女玩火、或玩小刀,免得他們會受到傷害,但等到他們長大以後,我們就沒有一樣不給他們的。同樣,我們現在所知有限,等到主再來的時候,我們的身體變為榮耀的身體,並且能全然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那時,我們也就明白父神已將一切最好的賜給我們了。
3. 我信了耶穌,請問何時才可以受浸?
答: 初期教會時代的人,每當決志信耶穌,就立即接受浸禮。今天我們不能這樣做。因為當時的人已有舊約聖經的知識為背景,也有猶太教為基礎;他們對神的認識已經很深,對彌賽亞救主的應許也十分熟悉。再者,他們也知道耶穌的事蹟,他們也有熱切等候彌賽亞來臨的心理準備,所以,當時的使徒只要向眾人證明他們所認識釘十字架的耶穌,就是舊約聖經所預言應許要來救世的彌賽亞(即基督),眾人就可以信主。今天我們中國人完全沒有這樣的思想背景,許多人在佈道會中決志信耶穌,只不過是因為承認自己有罪,或表示自己心靈空虛,需要解救,或表示願意相信一位神,想要從祂那裡得好處(當然還有一些是用心不良的),但他們對於耶穌為何要釘十字架,耶穌怎樣死而復活,耶穌在末世要再來,叫死人復活,升天,領我們進入天家,對聖靈的重生,對基督為王的審判,對人的靈魂得救等等都沒有絲毫認識。所以,佈道會決志信主的人許多是未必立即得救的,因為對救恩的認識仍未完全,他們需要經過信仰上的栽培,才能得救。當然,也有許多聽得明白,聽得完全的,他們就立即得救。但一般來說,為了慎重起見,教會總是藉慕道班、個人輔導等來補足,然後才探問準備受浸的人的信德,證實他們得救重生了,才給他們施浸。可惜的,另一個極端也常會出現,就是許多人根本未悔改重生,只是他上完了慕道班的課程,在知識上可以回答許多有關信仰的問題,但在實際生活上,卻不能流露出重生基督徒的生命來,他們也是不可以受浸的。最後一點要提醒讀者的,就是使人得救的不是浸禮本身。而是真誠的信心和主代贖的救恩,浸禮只不過是公開見證自己真正的歸入基督,與祂同死,同埋葬,同復活而已,浸禮本身不能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