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的婦女角色

世上眾教會對姊妹在教會可以擔任甚麼角色,一直爭論不休。有傾向這邊極端的,認為姊妹甚麼事奉都不准參與,連禱告和教主日學都不准。有受「女權運動」影響而傾向那一邊極端的,認為女人可與男人完全一樣,甚麼都可以作。不但可以講道、連做使徒、牧師、長老…樣樣都可以。這樣的爭辯,若以「女權運動」為理由,教會就成了一般「社團組織」,失去屬靈的本質了。試問,人怎能以世俗的標準來衡量神家屬靈的事呢?倘若以聖經來作為衡量的標準,我們的辯論才有準則,才有意思,因為這等於問神喜歡姊妹在教會裡擔任甚麼角色。神的事情由神來作主,這豈不是最合理不過的嗎?

屬靈的醒覺

讀路加福音十五章「浪子的故事」, 我們看見他的人生「轉捩點」是突然「醒悟過來」。因為他回到父親那裡,對父親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路15:17)。得罪了天,是他醒悟的因素;回來向父親道歉,是他醒悟的結果。我們稱這樣的「醒悟」為「屬靈的醒覺」,因為他認為自己墮落的原因,不單是交朋友不好,遇著饑荒的不幸,主人待他連豬也不如…這麼簡單。他超越了地上的因素,想到天上的因素,就是神主持報應的屬靈因素。所以他將「得罪了天」放在先,「得罪了父親」放在後。

天上來的權柄

路加福音十九章記載主耶穌憑一個人的力量進入聖殿,趕出聖殿裡頭許多作買賣的人。並且責備他們說:「我的殿必作禱告的殿。你們倒使他成為賊窩了。」我們可以想象,買賣牛羊的人必定不少,他們這麼多人怎麼會怕耶穌一個人?為甚麼竟然沒有一個人敢起來反抗耶穌?為甚麼他們都順順服服地離開聖殿?

那日子那時辰

「九一一」事件使我們進一步知道主再來的日子十分近了,因為這不單是美國與極端回教徒拉登之間的問題,也是以色列與阿拉伯回教世界之間的問題。拉登的組織成員來自全世界多個回教國家中的極端教派,他們恨透美國和西方國家一直支持以色列。他們認為,既然以正規軍打不過他們,就要採用恐怖手段來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