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命胜于献祭

经文:撒母耳记上13章1-15节及15章全章

扫罗被立为以色列的第一位王,是神的恩典;但他被神厌弃,却是因自己顽梗和悖逆的罪。在13章记载了他顽梗的罪,而在15章就记载了他悖逆的罪。顽梗的罪,就是偏要作神所吩咐不可作的事;悖逆的罪,就是神所吩咐要作的事,他偏不作。扫罗本来也有某些长处:他又健壮、又俊美,在以色列人中没有一个能比他的,身体比众民高过一头(撒上 9:2),从寻找失驴,可看出他是一个勤奋的人;从送礼物给神人,可看出他是一个有礼貌及懂得人情世故的人;从没有把国事告诉叔叔,可看出他是一个不夸耀的人;从藏在器具中,可看出他是一个自觉不配的人;从被匪徒藐视而不计较,可看出他是一个能容忍别人的人;在得胜后却禁止群众杀害曾藐视自己的人,可看出他是一个能宽恕别人的人。只可惜,他很快(作王只有两年)便变成一个不肯遵守神命令的人,虽受了先知严厉的责备,仍然没有认真看待,反而当权力越大,就越不肯遵守神的命令,至终酿成悲剧!

为什么要听命于神

扫罗既然是神所立的,也是神所差遣的,当然要向神负责、要听命于神;“撒上 15:1 撒母耳对扫罗说:“耶和华差遣我膏你为王,治理祂的百姓以色列;所以你当听从耶和华的话。”” 因此,他完全没有理由因为惧怕人,或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把亚甲收归己用、把上好的及一切美物留下来)而违背耶和华的命令。况且,耶和华的命令乃是为著顾念祂百姓的安全而发出的,怎能有不听从之理。“撒上 15:2-3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时候,在路上亚玛力人怎样待他们,怎样抵挡他们,我都没忘。现在你要去击打亚玛力人,灭尽他们所有的,不可怜惜他们,将男女、孩童、吃奶的,并牛、羊、骆驼,和驴尽行杀死。””可是,扫罗竟然忘记了:他的权力是来自神,是神让他坐在王位上的,只顾照自己的心意行事。

为不遵守神的命令找借口

在13章记载扫罗以百姓正离开他散去、撒母耳也不照所定的日期来到、非利士人又聚集要来攻击,作为他擅自献祭的借口。而在15章就记载:扫罗生擒了亚玛力王亚甲,用刀杀尽亚玛力的众民。扫罗和百姓却怜惜亚甲,也爱惜上好的牛、羊、牛犊、羊羔,并一切美物,不肯灭绝。凡下贱瘦弱的,尽都杀了。明显地,这只不过是局部地(选择性地)遵守神的命令,并不是真正遵守神的命令。即使扫罗采取抢先说话(在撒母耳还没有开口之前,他就声称已经遵守了耶和华的命令)及加强语气的策略(我实在听从了耶和华的命令,行了耶和华所差遣我行的路),又或者转而将责任推给百姓(指百姓要拿上好当灭的物来献祭、指百姓使他惧怕因而违背了耶和华的命令),都无法改变顽梗和悖逆的罪名。扫罗与百姓是否真的如此着重献祭?恐怕那只不过是一个借口而已,以掩饰他们要急忙掳掠财物的贪婪。退一步来说,即使他们真的如此着重献祭,也绝对不能作为不遵守神命令的理由。

听从耶和华命令的重要

撒母耳说:“耶和华喜悦燔祭和平安祭,岂如喜悦人听从祂的话呢?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悖逆的罪与行邪术的罪相等;顽梗的罪与拜虚神和偶像的罪相同。你既厌弃耶和华的命令,耶和华也厌弃你作王。”从撒母耳以上所说的话,我们十分清楚地看见,听从耶和华的命令比什么都来得重要:听从祂的话能令神大为喜悦、顽梗悖逆却是相当严重的罪、厌弃耶和华的命令必然带来无可挽救的灾祸,我们能不谨慎??我们要知道,所有不听从耶和华命令的人,虽然都有他们的理由,而且从表面看来,这些理由倒像是很合理似的;但到头来,这些理由只不过是一些借口而已,对他们一点帮助也没有。同时我们也必须知道,耶和华的命令是给我们遵守的,而不是给我们参考的(像内地有一位弟兄所作的那样:他驾车时只以红绿灯的信号作为参考而已);也不是一些建议或为我们提供多一个选择。乃是一个命令,必须遵守。

并非公审扫罗大会

当一群人在谈论这个话题时,很容易演变成公审扫罗的大会;但我们须知道,不听从神的命令并非扫罗的专利,我们也可能随时犯下同样的错误,因为神的话就是命令。(有时会称为:典章、诫命、律例、法度、训词、律法、道、判语、应许等)称为剑桥七杰之一的施达德(中国内地会的宣教士),就曾经这样回答他的朋友,他在寒冬的清晨起来,是为了要寻找神的命令。如果我们也用看待命令的态度来面对神的话,我们就不会是那么软弱和那么放肆了。旧约有613条诫命:分为248条训令式的律法(要/当/必须) 和 365条禁令式的律法(不可/不能)。实际上,无论是那一类,都是命令,必须遵守。新约也是如此,遍处都是这样的内容:应实行的(要/当)或应禁止的(不可/不要);同样地,无论是那一类,都是命令,必须遵守。例如:要彼此相爱、要常常喜乐、要爱惜光阴、要饶恕人、与喜乐的人要同乐、与哀哭的人要同哭、不可含怒到日落、不可给魔鬼留地步、信与不信不要同负一轭、不要叫神的圣灵担忧、不要爱世界等等。我们应多多省察,以上这些都是神的命令,我们为何没有遵守呢?

作者:林泽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