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接納有軟弱的人嗎? 神使用他們嗎?

很多基督徒以為,神祗接納完全人來事奉祂。當一個人「有軟弱」的時候,神就會停止使用他的了。因為他們認為,聖經說,「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是指著每一個基督徒都要達到神的完全,才會蒙神所接納,事奉主亦不例外。故此,在比較保守信仰的教會裏,為著很小的事情,動不動就「停止」別人「事奉」,說這個不夠好,那個不夠好。筆者不反對為教會守望,可是,停止人事奉的界線在那裏呢?筆者在事奉的日子裏,看到很多人被停止事奉,有近因也有遠因,近因當然是他犯了錯誤,遠因是因為對教會領袖不夠順從,甚至祗是問了一個問題罷了。其實當主耶穌說,「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的時候,他是指著要「為仇敵及逼迫你的人禱告」及要「愛仇敵」說的,用這節聖經去「停止人」事奉,實在是剛剛相反的啊。神的完全是沒有限制的,在神學上我們看見,神的完全表示祂不能變得更好,不過作為基督徒的我們,與神實在是有分別的。我們的神是「完全的另外一位」(Wholly others),我們則是一個軟弱的人,我們的完全是相對性的,像聖經中的挪亞,雖然他是義人,可是他卻是一個相對性的義人,聖經說,「在當時的世代是完全人」。

實際上,神接納「不完全人」嗎?神使用他們嗎?神不也使用軟弱的人嗎?

筆者從唸中學的時候,就在信仰純正及保守的教會長大,起初一直以為傳道人是聖人,所以佩服他們得五體投地,崇敬了一位又一位,「崇拜(非拜偶像)」完一個又一個,常常以為,傳道人是「無誤的」,所以對於傳道人的話,實在像聽聖經的話一般的遵從。後來當我在福音堂作傳道人的時候,有一次我在講台上說到,自己也是軟弱的人,並說到從前自己某些的軟弱。當日散會後,有一位姊妹跑到我的辦公室去告訴我,她很難接受我述說自己的軟弱,因為她以為傳道人是「聖人」,不會有軟弱的。這位姊妹的情況,就像時光倒流,看到我當年自己的情況。現在作傳道人多年,漸漸的發現,弟兄姊妹之所以認為傳道人沒有缺點,乃是因為那些傳道人的確有意無意之間,企圖要人以這樣看他們,結果做成傳道人不能與弟兄姊說實話,弟兄姊妹又錯看傳道人,傳道人自己活在很大的壓力底下。而且,當傳道人自已一旦出現問題的時候,就無法找到適合的人去輔導,而且很容易就教很多人跌倒。

其實,這樣做並不是最好的,是不完全的,也是不必要的,當一個傳道人、或一個事奉主的人,要別人以「聖人」看他的時候,筆者認為,這是奪取神榮耀的行為。其實,聖經裏到處都給我們看見,人的不完全,與及神對人的接納,神並不是因為一個人完全,所以使用他,相反,神能使用人,是因為某人一點對神愛慕的心,也是因為祂的寬容及忍耐,以及在基督裏的饒恕,假若要一個人達到「完全」,然後才可以事奉神,那末世上恐怕沒有一個人能以服事神的了。請看一看聖經裏的例子。

「義人羅得」

在彼得後書中,聖經稱羅得為「義人」及「那義人」。可是,事實上羅得可以被稱為義人嗎?「只搭救了那常為惡人淫行憂傷的義人羅得,因為那義人住在他們中間,看見聽見他們不法的事,他的義心就天天傷痛」(彼後二7,8),羅得對伯父亞伯蘭不敬,他沒有感激亞伯蘭多年來照顧他的恩典,不但沒有感恩的心,他更縱容他的牧人與伯父的牧人為牲畜吃草的問題相爭。神藉他被以攔王基大老瑪四王擄去以提醒羅得,不要住在所多瑪(筆者意見),他竟然繼續貪愛世界,到了最後,神要毀滅所多瑪時,仍然捨不得離開所多瑪,要天使拉着他他才離開所多瑪。所以羅得特別的地方,就是貪愛世界,他太太更荒唐,愛世界到一個地步,天使警告了還是要回頭看,結果變成鹽柱,好像被神罰,永遠站在那裏觀看似的。這樣的羅得,聖經竟然說他是個義人?據筆者估計,聖經說,羅得在所多瑪「看見聽見他們不法的事,他的義心就天天傷痛」,雖然他貪愛世界,他實在也是一個不喜愛犯罪的人;除此之外,他也幫助來到城中的二個客旅,設法使他們不至露宿街頭,為所多瑪人的淫行所苦害,結果他原來救拔了天使!?所以也勉強的可以稱為義人。筆者認為,在聖經中,沒有比羅得更勉強被稱為義人的人了。當研讀彼得後書二章9節,筆者認為,那一節所說的「敬虔的人」,應當是指上文的挪亞及羅得的,不過分段的人,錯將第9節放到下一段去,其實應當放在二章1-8節那一段去的。但可以看出,為聖經提議分段的人,可能也認為,以「敬虔的人」形容羅得,實在有點不值,所以將「主知道搭救敬虔的人脫離試探」放到下一段去了。羅得可以為神所接納嗎?道理何在?祗一點兒的義人表現,就忽略了他的一大段夠不上神心意的地方嗎?筆者對神的寬大,佩服得五體投地。其實多年來,有一個結一直的在筆者心中,筆者從信主到現在,歷經卅多個年頭,起頭對教會的長者們,一直的很尊敬,後來慢慢的發現,他們一個一個的,都有不同程度的軟弱,可是實在的發現,神又實在很使用他們,而他們當中,有一少部份真是「十分的」軟弱,神為甚麼又仍使用他們?原來,神實在愛他們,「寬容」他們,使用他們,直至他們自暴自棄,神再沒有辦法了,祂才放下他們不予以使用,在放下他們之前,神對他們仍然是有恩典的,甚至放棄他們之後亦然,甚麼時候他們願意回頭,神仍然要使用他們。這不是讓我們不追求聖潔,而是讓我們知道,我們在神面前,永遠是有盼望的,就算今天到了甚麼糟糕的地步,你仍在神面前有希望。

以下列舉聖經中的例子與讀者分享。

亞蘭王的元帥乃縵

在當時來說,亞蘭是一個強盛的國家,直至被亞述取代為止。聖經記載他們的元帥乃縵患了大痳瘋,當時來說是一個絕症,後來因為聽信一個在他家中作奴婢的以色列「小女子」的話,跑到當時分裂國度的北國以色列去尋求先知的醫治,結果為先知以利沙治好了他的病。在他的大痳瘋得醫治後,乃縵似乎有了一個新的生命,知道除了耶和華之外,他不可敬拜別的神,所以他「得救」後,對神人以利沙說「我主人進臨門廟叩拜的時候,我用手攙他在臨門廟,我也屈身,我在臨門廟屈身的這事,願耶和華饒恕我,以利沙對他說,你可以平平安安的回去」(王下五18-19)難道跪拜偶像是小事嗎?我們中間,有沒有人,曾經試過在家人辦喪事,有軟弱的時候,服從了一些迷信的習俗?筆者遇見不少這樣的弟兄姊妹,後來神就因此不再使用他們嗎?神有沒有丟棄他們?

乃縵在得救之後(姑且這樣說),就立刻知道跪拜偶像的不對。從前他拜亞蘭人的偶像時,並沒有獨一神的概念,所以他跑來求「撒瑪利亞的先知」(王下五3),那行動在他的宗教信仰裏,並沒有問題,因為假的宗教都沒有排他性(一般來說)。後來得到醫治之後,他立刻說「如今我知道,除了以色列之外,普天下沒有神」。所以他想到自己將來要攙扶亞蘭王在亞蘭國偶像臨門(Rimmon)面前下跪的時候,心裏很是作難(在原文是一個經常會發生的意思,並不是過去式的)。在這時候,乃縵問先知以利沙,在臨門面前跪拜是否為神所容許。據經文的文法,那跪拜的事是將來式的,那豈不是明知故犯?跪拜偶像當然是神所不容許的啊,為甚麼以利沙會允許他,叫他「平平安安的回去」?看看但以理的三個「肥胖俊美」的朋友吧,他們在尼布甲尼撒面前,就算即將要被扔入烈火的?中,仍然堅守不拜偶像,不反對神的旨意的決心(不拜金的像)。

可能,一個初信的乃縵,實在辦不到為了一項「儀式」,放棄元帥的身份,所以神容讓及接納他的軟弱(至少以利沙接納他這項軟弱),「預先」赦免他的罪。不過,當筆者看見「預知」求赦免的情況的時候,吃驚至不知道怎樣形容啊!

以斯帖

以斯帖是一個被擄時期中,以色列的女子,在以斯帖記中,記載她嫁給波斯王亞哈隨魯,這行為對嗎?很多人似乎沒有注意到,這本是一個大錯特錯的行動,因為按照摩西律法,猶大人是不可以嫁給外邦人的,像今天基督徒的「信和不信的原不相配」類同。很多福音機構邀請一些作基督徒的明星去佈道大會擔任節目,卻沒有想到,他們中間的男女關係及婚姻,大多有問題,但因為他們是著名的「明星」,所以很多福音機構的人就看不到他們的問題了。轉回來說,難道因為亞哈隨魯是王,以斯帖就可以破例的嫁給他?筆者不以為然!可是,事實上,神卻藉此拯救猶太人免於滅族。再看下去,她與末底改的錯,不是單在將以斯帖送入宮一項,在以斯帖記的記載裏(斯二8-10),在送以斯帖入宮之前,末底改曾吩咐以斯帖,不要告訴別人,自己究竟屬於何宗族,末底改這個吩咐,也是錯的。聖經記載,「以斯帖未曾將藉貫宗族告訴人,因為末底改囑咐他,不可以叫人知道」。屬神的人應當將自己的身份隱藏嗎?有這個道理嗎?耶穌不是說,我們的光當照在人前?(太五16)熟悉舊約神學的人都知道,神為甚麼揀選猶太人?不是要藉着猶太人,將神的屬性及認識神的知識傳到全世界?可是,這段婚姻,雖然充滿了錯誤,後來卻為神所使用去拯救以色列人。那不是証明,神使用軟弱的人,越過他們的軟弱,去成就神的目的嗎?我們怎樣解讀?

士師參孫

參孫是士師記中最後一個士師,他在亭拿看見一個非利士的女子(聖經沒有記她的名字),上來告訴父母要娶這女子,他父母表面上是反對的,但聖經竟然說「他父母卻不知道,這事是出於耶和華,因為他找機會攻擊非利士人」(士十四4)。順帶一提,很多基督徒父母,都有教導子女甚麼是不對的,但他們沒有堅持子女學習,那就是失敗,像參孫父母一樣。參孫喜愛一個非利士的女子,聖經竟然說是「出於耶和華」,究竟這經文怎樣解法?當然,我們可以解釋,經文的意思是「(冥冥中)是出於耶和華」,而不是神(原先的)旨意。問題是,在十四19處,聖經說「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就下到亞實基倫,擊殺了卅個人」,神的靈怎麼會在他不合神旨意的婚禮內,感動他且使用他?讀到那裏,筆者真的有一點迷網,怎麼神在一個軟弱的人的軟弱的行動內,「主動」的感動他去成就神的作為?後來非利士人又與參孫結怨,結果神的靈「大大的感動」參孫(士十五14),去殺死一千非利士人,這樣看來,祗是作「像是(冥冥中)的情況,而似乎有神的管理在其中」的解讀,是否完全可以解釋「出於耶和華」的經文?筆者認為,最好的解讀,是神忍耐軟弱的人,並且「直接或間接的」使用他,去成就祂的事工。後來,參孫成為以色列人歷史裏最被重視的士師,連後來的大音樂家韓德爾也作了「參孫與大利拉」神曲去歌頌。筆者祗能說,神透過在基督裏,接納這些屬神的人,也在某種程度上,使用這些軟弱的人。

信心之父亞伯拉罕

亞伯拉罕是一個信心偉人,不過有一件事,就是他一生都在說謊話騙人,他對別人說,他的太太是他的妹子,(創十二13「求妳說妳是我的妹子,使我因妳得平安,我的命也因妳存活」。(創廿5「那人豈不是自己對我說,她是我的妹子麼,就是女人也自己說,他是我的哥哥,我作這事,是心正手潔的」)亞伯拉罕在以撒快要出生前,仍然說謊話,而且後來他兒子以撒也學他這樣做(創廿六6-12),告訴非利士人,利百加是他的妹子。在技術上亞伯拉罕是沒有說謊的,因為撒拉的確是他的妹子,是他同父異妹的妹子;不過他兒子以撒卻怎樣說也說不過去,是說謊了。在聖經中,我們看到,亞伯拉罕似乎並沒有覺得說謊是不對的,這就教筆者驚奇。其實在舊約聖經,我們看到大衞也多次說謊,他在幫助他的祭司亞希米勒面前說謊,說他是為掃羅差遣出去辦事,不過沒有帶東西,也沒有人跟從;他也在非利士王亞吉面前說謊,說會永遠效忠亞吉,類似這些說話,經常出現在大衞的人生中。很多讀經的人,「創製出」很多大衞可以說謊的理由,其實說謊就是說謊,為甚麼我們要跟大衞解釋?為甚麼解經的人要跟他解話?硬要將自己的意思讀進聖經裏去?神不能越過大衞的不足去使用他嗎?這才像將聖經的意思讀出來,而不是將自己的意思讀進去。神為甚麼使用一個說謊的亞伯拉罕?還要通過他賜福給萬國萬族?其實,世上根本沒有完全的義人,當神說一個人是個義人的時候,是用一個相對的概念,像聖經形容挪亞,「在當時的世代是個義人」,是一個相對的說法,而不是挪亞沒有犯過罪的意思。很多人動輒說別人有問題,不給予別人以事奉機會。今天我們實在要分別清楚甚麼問題,又甚麼樣的事奉,不要隨便以藉口去杜絕別人事奉的機會,要給予別人以恩典,神能夠使用軟弱的你,為甚麼祂不能使用別人?

路得記的拿俄米

若讀者曾選讀筆者所著的「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路得記選讀),相信大家都會記得,筆者提到,拿俄米祗是一個極為普通的人,她的軟弱不比任何人少。筆者列舉數項她的軟弱:

  1. 她沒有求問神就移民摩押,而且當她出去的時候,仍是「滿滿的出去」,那是後來她回到伯利恆時,告訴別人的。
  2. 她在摩押地,為自己兩個兒子娶了外邦女子,那是正確的嗎?為甚麼她不回鄉為自己的兩個兒子娶以色列女子,像中國人到了南美洲做工,還是要回鄉到(很多是溫州人)老家去娶太太?神允許以色列人娶外邦女子嗎?
  3. 她教路得半夜去掀開一個男人的被躺在那裏,這行為是道德的嗎?
  4. 為甚麼她自己決定越過「某人」,去找波阿斯娶路得,反之,波阿斯倒過來要遵行律法,要等「某人」決定不行使他的權利,然後波阿斯才將路得迎娶,那反証拿俄米的不對。

問題是,神的確藉着拿俄米去祝福路得,神實在越過人的軟弱去賜福。筆者想,拿俄米的口才了得,很可能她也講一些關於神的知識給路得聽,以致路得羨慕敬畏這位以色列的神,結果神也使用她使路得投向這位獨一的神。一個那麼多軟弱的拿俄米,竟然也為神所使用,你說我們的神的憐憫和恩慈有多麼的大,是不是值得我們敬服嗎?

以色列王掃羅

掃羅是大衞之前的王。他是以色列的第一個王,為撒母耳所膏立的。掃羅作王是出於神所揀選的,是鐵一般的事實,早期的掃羅,也是不錯的,他做事負責任,顧及別人的感受,謙遜,以及不計較別人怎樣看他,都是聖經表達出來的情況。若讀者有留意,掃羅一生之中,除了他死的一仗之外,從來沒有打過敗仗。換句說話,在掃羅的一生中,神一直的使用他,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直至基利波山之役,神要他死亡為止。想下去,就會想到,當掃羅違命不殺滅亞瑪力人時,神容忍他使用他;當掃羅在對付大衞的時候,神在使用他,當掃羅殺滅基遍人不守約的時候,神仍然忍耐他,那是甚麼回事?因為神要拯救以色列人,當時實在無人可用,結果神選擇使用軟弱的掃羅,去拯救以色列人。筆者有一個奇怪的思想,就是無論我們在甚麼屬靈的崗位事奉,若我們着意找出自己軟弱及不足的地方,不要去對付那些告訴我們應當改進的人,我們就會有很大的長進,我們給神使用的程度,也會大大的提高。所以,我們每一個事奉主的人應當明白,不論你是傳道人、執事、團契職員、主日學老師,神仍然使用你,是因為祂的憐憫,並不是因為你有甚麼好處。至少你應當如此想,你就不會在神面前自誇,而你也會在神使用你的日子,好好的自檢,免至有一天,神因為你不知道自己的情況,將你放下不使用,那天你後悔就太遲了。

大衞

在聖經中,大衞被稱為「合神心意的人」,可是大衞卻犯了姦淫及殺人兩項世界上任何正常的國家都認為是最嚴重的罪行,他還可以事奉神嗎?神還是應當接納他嗎?還可以被稱為是「合神心意的人」嗎?筆者讀聖經時,最不明白的事件之一,是大衞在殺烏利亞之後,他犯罪的過程仍然沒有停止,他還在「哀哭的日子過了,大衞就差人將她接到宮裏,她就作了大衞的妻,(還)給大衞生了一個兒子。但大衞所行的這事,耶和華甚不喜悅」,這樣的人,神還要使用他嗎?想來我們也會一時衝動起來,說真是「豈有此理」!

大衞為甚麼要娶拔示巴?有人說,是負責任的行為,因為拔示巴已經懷了他的孩子。也有人認為,大衞是想要掩飾自己的行為而娶拔示巴。筆者認為,大衞娶拔示巴,因為他愛上了拔示巴!愛上了一個人,事情就變得複雜了。為甚麼要娶拔示巴為妻?當然也是負責任的行為,他已經與拔示巴發生關係了,現在可以怎樣?放棄拔示巴嗎?讓她一生成為寡婦嗎?有人認為,大衞應當由罪惡中回頭吧,他應該離絕拔示巴才對啊!大衞自己認為,那不是拔示巴的錯,完全在他自己一個人身上,他也從未指責過拔示巴,說她也有責任呢?至少她不應該在別人看得到的地方淋浴吧!雖然如此,神卻揀選拔示巴的兒子所羅門作以色列王接續他,這不是天大的奇事嗎?揀選所羅門究竟會有甚麼樣的好處?大衞那麼多名門正娶的太太們,為甚麼要揀一個犯罪得來的太太所生的兒子?再想下去,殺人填命,神為甚麼不要大衞填命?那不是對大衞太?心了嗎?神又為甚麼要繼續使用他成為神合用的器皿?神為甚麼說他是「合我心意的人,凡事要遵行我的旨意」?這麼多問題,筆者實在不懂得怎樣回答,若讀者要一一細問,我也可以逐一回答,但恐怕讀者也不一定會得到滿意的答案。不過,有一件事是肯定的,就是當一個人肯從新走神的路時,他從前的錯,似乎神真的可以不記念,這實在是教我們驚奇的。不但驚奇,應當說震驚才是。

彼得

耶穌的門徒彼得,聖經中曾幾次記載他的軟弱,在馬太福音廿六章處,彼得三次不認主,耶穌會接納一個曾經三次在人面前不承認祂的門徒嗎?在主先前的教導裏,祂不是說「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父的面前也不認他」嗎?為甚麼彼得會再被耶穌所接納的?在加拉太書裏,看到保羅述說彼得在律法派的猶太人面前裝假,假裝從來不與外邦人吃飯,保羅看到這個情況,就在眾人面前加以責備。實際上,彼得絕不祗犯這兩個錯誤,為甚麼神仍然使用彼得?彼得所犯的錯誤,在四福音中,比比皆是,神卻仍然要使用他,因為,神願意使用軟弱的人,神還使用他成為初期教會的柱石。

面對這個問題,聖經中怎樣教導我們?

筆者這樣說,不是鼓勵大家軟弱犯罪,乃是讓大家不要自以為義,以為神用我們,是因為我們本身有甚麼好處,其實神使用我們,乃是因為祂的赦免及寬大的接納罪人。

在卅多年讀聖經的年日裏,我發現(十多年前的事)神對人是很寬大的,雖然神的標準甚高,可是祂在基督裏,卻因為基督的救贖,對人多方的接納,那接納的程度,是我們不能想像的,不然,今天我們怎能事奉祂?在卅多年裏,我發現太多的「神人」,要人以為他沒有錯誤,他也從來不接納別人的意見,因為他也認為自己沒有錯。其實,我們作為神的僕人,應當讓弟兄姊妹看到,我們也會有錯的,我們有時要在弟兄姊妹面前承認,自己也是軟弱的人,這樣事奉反而更讓弟兄姊妹看到一條出路。不然,祗有天天的活在一個假裝的外殼裏,慢慢就會成為了一個法利賽人也不自知,那是何等嚴重的事情,筆者這樣說,並不是憑空想像,而是真正見過這種情況。

要一個人一生都沒有軟弱,是不大可能的事。要一個人畢生沒有「大」軟弱,也是可能性低的事情。問題是,我們的心是否仍然愛主,我們是否仍然真的想事奉主。當我們讀掃羅及大衞的時候,我們發現,掃羅犯的罪不及大衞的多,也不及他所犯的嚴重,但神卻丟棄掃羅,繼續使用大衞,那是甚麼緣故?因為大衞真實的愛神,也真實的悔過。雖然,有些事情發生了已經不可能時光倒流,但神還是有恩典的。

「凡從人間挑選的大祭司,是奉派替人辦理屬神的事,為要獻上禮物和贖罪祭,他能體諒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因為他自己也是被?弱所困,故此他理當為百姓和自己獻祭贖罪。這大祭司的尊榮,沒有人自取,惟要蒙神所召,像亞倫一樣」(來五1-4)

  1. 根本沒有一個人「夠完全」去事奉神,若一個人以為自己夠完全,那就是屬靈的驕傲,我們的本相根本就是完全不濟,神學家加爾文曾提到「完全墮落」(Total depravation),在事奉神的事情上更是如此。假若神要一個人達到完全,然後神才能使用他,則永遠沒有一個這樣的人。有些教會似乎尊敬一些人到一個地步,差不多認為完全沒有軟弱,若有人敢批評這人,那是天大的罪行啊,也會給教會的人釘死吧,那是不對的。實際上,我們看見,一些所謂「合神心意」的人,都是有不同程度的?弱的。試看神人摩西,他不也因為發脾氣所以神罰他不能進迦南嗎?亞伯拉罕不也說謊嗎?約書亞不也因為驕傲及沒有求問神而被基遍人欺騙了嗎?神不是一直使用也有軟弱的人嗎?
  2. 人能夠事奉神,基本上是出於神的揀選,是憑著神的旨意。「這大祭司的尊榮,沒有人自取,惟要蒙神所召,像亞倫一樣。」若不是蒙神所召,根本我們不能到神的面前去事奉。像世上的人,若要服事一位君王,須得到他的允許,若沒有他的召喚,擅到他面前的人必死無疑。像在聖經以斯帖記裏,連王后以斯帖也不能擅自入宮見王。若沒有神的揀選,亞倫有甚麼資格事奉神?亞倫沒有甚麼特別,他的事奉是出於神的揀選,在聖經裏給我們看到,神的揀選是因為祂的旨意,不一定取決於人的行動。有時神揀選一個人,他行不上去了,像掃羅、基哈西、底馬等,結果神祗能放下他。但一個人能夠事奉,完全根據於他是被神選上的,而不是植根於他有甚麼。故此,若一個人能夠有崗位去事奉神,他應當存著一個感恩的心,與及一個畏驚的態度去事奉,因為知道,事奉神並不是一件尋常的事。
  3. 「他能體諒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因為他自己也是被?弱所困」。這就是聖經告訴我們,為甚麼神揀選一個軟弱的人,又在很大的程度上容忍他的軟弱,繼續使用他的一個大原因:那就是──「他能體諒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一個人在事奉裏,若不懂得自己其實也是為?弱所困,神使用他是因為神的憐憫,他的事奉,就不夠體恤人,也完全與神使用他的心意相反,神要他明白、體恤及幫助?弱的人,而不是要他去定人的罪。甚麼人能體諒人呢?有一些人,生來就是法利賽人的材料,同一件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就理所當然,發生在別人身上,就天大不得了,結果經常出現「雙重標準」,也教不少人軟弱跌倒,這樣的人,若跑去事奉,就會造成很大的災難,也會帶給別人很多痛苦。以希伯來書五章裏所見的,神揀選亞倫的原因,原來是給他看到,既然自己也有?弱,則他就可以完全了解別人的?弱,為他去贖罪,求神赦免。當別人到他那裏,述說自己的?弱的時候,他就不會用鄙視的眼光去看別人,而願意仔細聆聽別人的認罪,引導別人悔改歸向神,他會體諒別人為甚麼會作出那樣的行動,然後為他獻祭贖罪,人會犯罪,除了自己的責任外,很多時候是出於「愚蒙」和「失迷」(來五2)。設想你對着一隻迷路的羊,愚蒙的羊,你能責備他嗎?你能不原諒他嗎?若連你自己也不能原諒他,又怎樣為他求告神(獻祭),求神原諒他呢?
  4. 「故此他理當為百姓和自己獻祭贖罪」。一個?弱的人事奉神,就算神願意接納他,但他還得要有憑藉的,不然一個軟弱的人,那裏能來到神面前來?那當然是在基督裏的憑藉,他一方面成為神和人中間的中保,另一方面,他也要取用神的赦免,不然他就沒有一個神所能接納的地位去事奉神。「他理當」這個字用得實在好,因為按理他自己要認罪和求神赦免。事奉神的人,無論你在哪一個崗位,按理你也是罪人,你也必須在神面前有定期的檢討,檢討你是否有得罪神及得罪人,不然,你從那裏還有資格去「為百姓…獻祭贖罪」?在撒迦利亞書三章1-7節處,聖經說「大祭司約書亞…穿着污穢的衣服,站在使者面前」,一個大祭司怎能穿着污穢的衣服?難道聖殿裏沒有人負責洗衣服?筆者認為,聖經是從屬靈的角度題到大祭司約書亞的衣服,這污穢代表犯罪及軟弱,因此在撒迦利亞書那裏,撒但就「站在約書亞的右邊,與他作對」,因為他本身有不潔的地方,所以撒但就有憑藉去控告他,「與他作對」(亞三1)。約書亞就是那「自己為?弱所困」的大祭司中的一個表表者。神藉着天使說,「要脫去他污穢的衣服,又對約書亞說,我使你脫離罪孽,要給你穿上華美的衣服…將潔淨的冠冕戴在…頭上」,約書亞自己也是為軟弱所困,神令他的衣服變為華美的衣服,是出於神的工作。今天我們能以事奉神,不是出於神的工作嗎?難道是出於我們自己嗎?
    一個事奉神的人,必須學習,在神面前懂得怎樣慚愧,不然,他就不能去教導人學習聖潔,所以一個事奉主的人,必須在人面前弄清楚,自己並不是一個完全的人,所以是與弟兄姊妹一同去學習,而不是站在一個「我已經得着了,不用學習了,你得着未呢」的態度去教導人,而是將自己與人擺在同等的地位上去一同學習,這是很多在教會裏服事的人所缺乏的(筆者說一句大膽的話)。
  5. 當神使用一個「軟弱的人」去服事弟兄姊妹的時候,他就不會驕傲,因為他自己知道,他不斷需要求神饒恕他大大小小的不足。驕傲往往是事奉主的人的大忌,因為「神阻擋驕傲的人」,神能夠越過人的軟弱去使用人,但神更不喜歡使用驕傲的人,這是聖經到處讓我們看到的真理。當希西家王驕傲的時候,神便告訴他,他的眾子當中,會有人被擄到巴比倫;希律王驕傲的時候,神使一條蟲去咬死他。驕傲的人,等於在宣告說,事情成就不是因為神的大能,而是因為他的了不起,那是搶奪神榮耀的行動。筆者事奉主的卅年間,看到不少事奉神的人的軟弱,起初自己認為他們不好,甚至心裏認為他們「沽名釣譽」,後來認識自己也是一個軟弱的人時,就知道為甚麼神仍然使用那些被自己認為不好的人,理由很簡單,你認為自己夠好嗎?神不也是忍耐寬容的使用你嗎?所以卅年來,有甚麼事工為神作過的,都完全是恩典,沒有多少是自己的。

結論:

筆者不是鼓勵人去犯罪,也更不是鼓勵事奉主的人不要追求聖潔,而是希望每一個神的兒女,都看到自己在那位聖潔的主面前,其實如同無有,主使用我們祗是因為祂對我們的抬舉及饒恕。當我們認識自己的無有時,我們的心態行動就會有大幅度的改變,事奉主更加體貼主的心意。

當我們認識自己的軟弱時,我們就不會胡亂的批評別人,到處做成不快樂的局面;我們的事奉也會充滿感恩,因為我們知道自己的不配;魔鬼想要控告我們,讓我們在神面前更軟弱,也無從下手,因為我們懂得取用神的接納。

神的家需要的,是每個人盡力的貢獻自己所能的,而不是到處批評別人的所作所為(除非迫不得已)。你已經貢獻你最好的嗎?

作者:劉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