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的 五個「鑑戒」

經文:哥林多前書十章1-13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曉得,我們的祖宗,從前都在雲下,都從海中經過,都在雲裏海裏受洗歸了摩西,並且都喫了一樣的靈食,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所喝的是出於隨著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但他們中間,多半是神不喜歡的人,所以在曠野倒斃,這些事都是我們的鑑戒,叫我們不要貪戀惡事,像他們那樣貪戀的……」。

聖經中的這一句話,「他們中間,多半是神不喜歡的人」,實在教人傷心,在其他的譯本,有作「他們大部份是沒有討神喜歡的人」“God was not pleased with most ofthem”NIV;“But with most of them Godwas not well pleased.”NKJV。「神不喜歡」,好像說到是神的取向;「他們……沒有討神喜歡」,就有一點不同,意思是說,他們的所作所為,並不能有令神感到喜悅的地方,那樣一來,意思就很不同了。前者可以解釋為其他的事情,後者則肯定了他們的所作所為令神不喜悅,是他們自己令神不喜歡他們。

這是何等教人心酸的事實,在曠野的二百萬人,竟然大部份都是神不喜歡的人,這樣計算就有一百多萬人,數目可謂?大。假若一個教會有二百多人,就有一百多人不討神喜歡了,若有牧者台上說,我們都是不討神喜歡的人,恐怕有人會心裏說,牧者是胡亂的說了,甚至要起立對抗了(那是現今信徒大膽的地方)。摩西當日面對的會眾,曾經聚集到會幕門前齊心攻擊摩西,說摩西及亞倫專權,這樣的會眾,神說要滅絕他們,摩西卻對神說,「一人犯罪」罷了,可見摩西實在愛會眾,總是對會眾有恩典。

保羅之所以用在曠野的以色列人的經驗,去教導哥林多人,筆者相信,是因為哥林多教會也很敗壞,像舊約在曠野的以色列人一樣。哥林多人結党紛爭,又弟兄彼此告狀,又有人娶了他的繼母,更有人在偶像廟裏坐席等,他們的問題,也不會比在曠野的以色列人少吧,故此保羅用這例子去教導他們,實在是對症下藥,用心良苦的。

為甚麼在曠野的以色列人當中,多半是不討神喜悅的人?保羅在聖靈的感動下,對這個形容有實在的解說,他說到的有五方面的鑑戒,他說到屬神的人要逃避五項會招致神的不喜悅的行為:

(一)「貪戀惡事」──「叫我們不要貪戀惡事,像他們那樣貪戀的」“setting our heartson evil things(NIV)”在曠野的以色列人,他們之所以「是」神不喜歡的人,是因為他們的心思,並沒有集中在討神喜悅的事上;反之,他們的心竟然在集中「惡事」上。中文和合本作「貪戀」,意即他們念念不忘「惡事」, 英文新國際譯本的繙譯也相若,「定心在惡事上」(從英文直譯中文)。很多人都是偶然被過犯所勝,可是,這批在曠野的以色列人,卻「定意」在惡事上,好像是說到他們心思意念,都集中在惡事上,所想的並沒有半點想到屬神的事情上去,難怪他們都不能討神的喜悅。

其實,甚麼是這裏所指的「惡事」?聖經並沒有說到是甚麼,但這裏的「惡事」,在原文是眾數的,即不是單單指著一件事而已。在聖經中,埃及代表世界,以色列人生長在埃及(世界),很容易習染很多不好的習慣,愛上很多不良嗜好,像今天的年青人,遊戲機、吃丸仔、賭馬、賭波、追求時尚潮流,及到處去喫喝玩樂等,都會成為捆綁他們的東西。事實上,每個信徒不小心,都會有可能染上惡習,是我們應當小心的。

弟兄姊妹,你的注意力,是否像當日的以色列人,定意在惡事上?或許你未至於那個地步,你可能祗是定意在追逐世上的金錢名利罷了,但作為稱為屬神的人,你沒有時常想到與神的關係,或屬靈的事,你已經夠危險的了。希望你悔改,從新回到屬靈的領域去。保羅說到他們曾經喫了「一樣的靈食」,也「喝了一樣的靈水」,他們從神那裏所得到的供應是夠的了,卻沒有用心思去尋求神的喜悅,那是何等可憐的事實。弟兄姊妹,若你在教會中,沒有得到牧者的餵養,筆者可能會同情你一點,可是,若你得到了供應了,你有否作出神喜歡的事?還是你仍然是一個神不喜歡的人?求主憐憫你。

(二)「也不要拜偶像,像他們有人拜的」──哥林多前書的讀者,有猶太人,也有外邦人,對外邦人的信徒來說,被教導不可再拜偶像是很容易理解的,因為哥林多地方有很多廟宇,他們未信主之前,也是會到那裏去拜偶像的,因此在哥林多前書中,保羅也曾責備那些在偶像廟裏坐席的人,教導他們,不可一面敬拜神,一面又去拜偶像,那是不討神喜悅的。另一方面,對當日的猶太基督徒來說,他們是不會拜偶像的,在被擄巴比倫回歸之後,到了新約時代,猶太人是已經勝過拜偶像這陋習的了。對猶太人來說,保羅所說的不要拜偶像,又是另一層的意義,那就是教導他們專心敬畏神,不要以別的東西去取代神的位置。在新約的教導中,凡是取代神位置的東西,都可以被稱為偶像,每一個信徒都應當定期檢討,自己心中是否有偶像,神是否在自己心中的寶座上,還是另有東西在那裏。

另一方面,保羅引用這一句「坐下喫喝、起來玩耍」的說話,在原文出32:6裏的用字是有可以研究的地方,「玩耍」所用的希伯來文,與創26:8的「戲玩」是用上同一個字,在那裏記載以撒與利百加「戲玩」,以致非利士王亞比米勒認出他們是兩夫婦,而不是兩兄妹,故此,這「戲玩」的字,有人以為與兩性關係有關,很可能以撒與利百加正在接吻等等也不定。(按:這個亞比米勒,與亞伯拉罕所面對的亞比米勒很可能不是同一個人,不然他與軍長非各就會變成長命得厲害了。「亞比米勒」很可能祗是王的稱號,像「法老」是埃及王的稱號一樣(註一),也像新約的埃堤亞伯女王「干大基」是個稱號。當時亞伯拉罕死了祗有五年,他活到一百七十五歲才死去。若上述的說法可取,則當時的「百姓……起來玩耍」,並不是指一般的玩耍,而是在兩性關係中放肆,這點也就是保羅認為要教導哥林多人的地方。保羅要勸勉哥林多教會的地方,就是希望他們的道德標準,不會與拜偶像的人的道德標準那樣,像在哥林多前書裏面所提到的情況。

這個說法,就是保羅在林前10:7處,將拜偶像與「坐下喫喝、起來玩耍」連在一起的意思。保羅舉出例子,去解釋他叫哥林多人不要拜偶像的意思。提到甚麼是拜偶像,他說,「百姓坐下喫喝,起來玩耍」。首先,筆者相信,一般拜偶像的人,他們的道德標準不會高到那裏去,因為偶像並會要求他們有太高的道德水準,當他們拜完偶像之後,那偶像也不會告訴他們,「你們要聖潔,因為我(偶像)是聖潔的」,像聖經的利未記告訴屬神的人一樣。很多拜偶像的人的心態,祗是希望趨吉避兇與及橫財就手而已,他們並沒有想到自己的生命要徹底的改變。很多聖經裏禁止屬神的人作的事,拜偶像的人卻可以作,他們的道德水平及標準會比較低,約束也有限,沒有甚麼太多的東西他們不可以作,像中國人拜偶像可以求賭馬必勝及咒詛別人那樣。拜完偶像之後,他們「坐下」就可以喫喝,「起來」就可以玩耍。燈紅酒綠的生活,可以融入不少敬拜偶像的人的世界裏,但根據聖經,那種生活形式,卻不能融入敬拜真神的人中間,這是我們在世界上明顯看到的。

保羅希望哥林多人學習聖潔的生活,從頭兩個鑑戒就已經明顯不過的了。

(三)「我們也不要行姦淫,像他們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斃了二萬三千人」(林前10:8),在民數記25:9處,說到「那時遭瘟疫死的,有二萬四千人」,究竟死了的人是二萬三千人,還是二萬四千人?會否是抄本的錯誤?從研經的角度看,要斷定未免困難了一點。至於以色列人這行姦淫的事件,照民數記的研究,我們知道是因為假先知巴蘭,教導巴勒用「美人計」,派遣摩押女子與以色列人行姦淫,繼而引誘以色列人拜偶像。在前面第二個鑑戒裏,保羅說到因為拜偶像而致道德標準降低的情況,在這第三個鑑戒中,保羅說到因為姦淫而致拜偶像的情況,是相輔相成的。看拜偶像與行姦淫的事,在希臘人中是很普遍的,在希臘的社會裏,有不少地區,像哥林多及雅典等,在古代一些廟宇旁邊的地方,都會有一些小屋子,裏面有接待客人的小房間、一張桌子、一張床及二張椅子,相信就是拜偶像的人與廟妓先在那裏吃喝,然後就在那裏作不道德事情的地方。因為希臘人的拜偶像會有姦淫的情況出現,所以保羅就用曠野在什亭發生的事件來勸勉以色列人,不可行淫。基督徒切忌效法世界的道德標準。罪惡仍然是今天教會裏最重要的問題之一。世風日下,在很多教會裏,筆者也見過,有些肢體們穿著性感、緊身甚至暴露的衣著,偶爾也有少量的弟兄們也有目不轉睛的去看這些穿著不對的姊妹的情況,不但初信的如此,有時連一些有事奉的人,或是他們的兒女也如此。多年前,在我曾任牧職的宗派裏,甚至有高層事奉的人,竟去瀏覽色情網頁,結果被教會紀律處分,實在教人傷感。今天是教會軟弱的時候,與以色列人四十年在曠野,實在很有相似的地方。

(四)「不要試探主」──,第四及第五個的鑑戒,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卻也有不同之處。這兩個反面鑑戒的勸勉,可能是指著同一件的事情,就是民數記21:4-8的「火蛇銅蛇」事件,又或第(五)發怨言的事件,是指著民數記11:1-3的「他備拉的怨言」。

在林前十章提出的第四個「鑑戒」裏,保羅說「不要試探主,像他們有人試探的,就被蛇所滅」。保羅這樣說,肯定是說到火蛇與銅蛇事件了。民數記記載,以色列人從何珥山起行,往紅海那條路走,要繞過以東地,因為那條「路難行,心中甚是煩燥」(民21:4),他們就發怨言。他們埋怨神和摩西,又將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的事,定性為一件壞事,說摩西帶他們出來,是要他們「死在曠野」,且說厭惡吃嗎哪。換一句話說,他們甚麼事情都拿來作埋怨,是一種全面埋怨的情況。不過,保羅說到這事件,定性說他們是在「試探主」,筆者想來想去,很可能他們認定了,向神發怨言又怎樣?難道神要殺他們嗎?反正他們已經知道他們是不能進迦南的了,最多也不過是「死」在曠野吧了,那與在曠野等死有甚麼分別?像西方人說,they got nothing to lose(他們沒有可輸的地方了),他們認為,他們人生的結束,祗是時間遲早的問題而已,有甚麼分別呢?

這就是試探神了!在民21:7記載,當火蛇咬死他們很多人之後,他們就到摩西那裏說,「我們怨讟耶和華和你有罪了,求你禱告耶和華叫這些蛇離開我們」,他們認罪,是因為他們老早就知道在發怨之前,自己是不對的了。甚麼是試探耶和華?明知自己不對,還是要埋怨神和摩西,要看神有甚麼反應,難道神也要給他們欺負嗎?後來知道有後果,才到摩西那裏去認罪,那不是試探神嗎?難道屬神的人不當以神應受的對待去對待他?

以色列人發怨言試探神,有多少次?在民數記14:22處,神說「這些人雖然看見我的榮耀,和我在埃及與曠野所行的神蹟,仍然試探我這十次」,可見神說他們試探神有十次之多。有幾年,我曾給功課神學院的同學們,要求他們找出神所說十次試探究竟是指那十次,並列出經文。結果很多學生都找到不祗十次,有的找到十四、五次之多。這說明了有幾次神不算數了,所以就祗有十次,擺明了神沒有按他們的罪過待他們,感謝主,我們的神是何等的有恩典呢。

以色列人沒有想到,在永恆裏的損失,比起在地上的損失更嚴重,這也是不少屬神的人所忽略的。雖然他們已經注定是要在曠野死去,但正因為快要面對永恆,人不是更當為著永恆去討神的喜悅嗎?可惜他們並沒有這樣做。其實,地上的損失不重要,永恆的損失才是要緊。若我們今生不能討主的喜悅,那末將來見主時又會是怎樣?我曾認識一個事奉神的人,十分的不誠實,後來患病將要見主了,仍然四處的去騙人,我真不明白,這人是真的不怕主,還是未得救。回想在曠野的以色列人,他們埋怨摩西,說他帶他們出來,為要使他們死在曠野。他們所說的結果是對的(死在曠野),但是在曠野倒斃的原因卻說得不對,他們被罰要死在曠野,原因是他們試探神「十次」。死在曠野並不是摩西帶他們離開埃及的目的,摩西本是要領他們進入迦南的,實際上當他們一再試探神的時候,神要殺他們何祗一次!每次都是因為摩西在神面前代求,有一次甚至用自己的永生去在神面前為以色列人作保,所以他們才能存活到那個時候,他們卻竟將事實倒轉過來說。

(五)「你們也不要發怨言, 像他們有發怨言的,就被滅命的所滅」──上文說到,這個發怨言的事件,可能是指著與第四個鑑戒同一件事,但也有可能是指著「他備拉」的怨言。在他備拉,以色列人「發怨言,他們的惡語達到耶和華的耳中,耶和華聽見了,就怒氣發作」,結果就有火在營中燒起來,直燒到營的邊界(民11:1)。在這事件中,他們又使神不快,「耶和華聽見了就怒氣發作」,這是一件不討神喜悅事件。

聖經說到他們發怨言的時候,用的是「惡語」,甚麼是惡語?連聖經都沒有記,可能是很難聽的話。筆者知道,在西方社會裏,有些兒女為要使父母傷心,會對父母說,「我憎恨你」I hate you 。惹神發怒實在不好,結果神的怒氣化成火,直燒到營的邊界,相信死了很多人,未死的可能也失去不少財物,連帳蓬都可能失去了。

以色列人似乎習慣了發怨言,多年前筆者讀經,讀到這裏會想,是否他們以為發怨言神就會聽他們?發怨言與禱告有類同的地方,不同之處就在態度。禱告是尊重神,發怨言是不信神。在出埃及的早期,他們發怨言,神就照顧他們,結果他們看錯了,以為發怨言是使神「屈服」的好辦法。其實屬神的人遇到難處的時候,應當去禱告,而不是應當去埋怨。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日子,沒有學會禱告,就是習慣了埋怨。禱告是積極的,埋怨卻是消極的。禱告是依靠神的行動,埋怨卻是不接受及反對神的安排。大衛在詩篇十六裏說,「用繩量給我的地界……,我的產業實在美好」,他非常滿意神在他身上的安排,才會說出這樣的說話。神會安排屬祂的人享福,也會安排屬祂的人受苦,當我們受苦的時候,不要埋怨,而需要明白,我們是祂的兒女,祂不會使我們無故受苦的,若祂有這安排,定必有祂的美意。

有些時候,有些屬主的人所遇見的際遇,的確是很苦的,但當他們苦的時候,應當好好的反省,他們之所以會那樣苦,是神特別的安排?是別人的錯呢?還是自己錯?對有些人說來,總是認為自己對,別人是錯,所以會埋怨不當埋怨的人,像當日以色列人,將自己不能進迦南的原因,歸咎於神的僕人摩西一樣,何等的不公。有些時候我們也會輕易的,對神在我們身上的安排不滿意,沒有想到神定會有祂的美意,神不會使屬祂的人白白受苦的。

或許有時我們遇見難處,是因為自己犯罪遭神管教,像當日的以色列人一樣。保羅說,我們不要輕易試探主及發怨言,因為神是輕慢不得的,可能「會被蛇所滅」,也可能「被滅命的所滅」(林前10:10),試探神及發怨言是有後果的,很可能會被神管教的,所以作者說,「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林前10:11)若我們讀到聖經,學會鑑戒,那就好了,若不然,我們就是沒有心,也沒有耳裝載神所要對我們說的話。

總結:

保羅說到這五件事,就是以色列人成為「神不喜歡的人」的原因,或問,這是否太消極了?我們應當想怎樣作,才能成為神所喜歡的人才對。不過就著保羅的意思,似乎他並沒有在這裏提出積極方面的意見。筆者大膽的假設,其實我們早就站在被神喜歡的地位上。神在基督裏是太愛我們的了,祗要我們不做令祂討厭我們的事,我們就是神所喜歡的人,至少在基督裏是如此。所以當我們留意不學以色列人的五種鑑戒事的時候,很可能我們已經成功了一半,盼望主幫助我們,好讓我們不要令自己成為神所討厭的人,致落入神的管教當中。


(註一:K & D, Pentateuch)

作者:劉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