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解码(2019年12月)

【本栏所有问题及答案,皆摘自《福音神学暨福音难题解答》,承蒙作者吴主光先生允许转载,特此致谢!】

问题:

  1. 神的光不同普通的光怎知是指着祂的荣耀和美德而说

答: 文章已指出,普通的光是燃烧物质而发出的能量,但神的荣光却是神荣耀美德所合成,正如普通的光是由红橙黄绿青蓝紫等不同颜色的光线组成一样。为什么我们说神的光是由祂的荣耀与美德组合而成的呢?因为圣经不单说神就是光,主耶稣也是世上的光(约8:12),主耶稣又亲自指出我们也是世上的光(太5:14),然而,我们怎样成为世上的光呢?主的解释是“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6)。请注意最后一句解释何谓光照在人前,意思是叫人看见自己的“好行为”,这样,“荣耀”就归给天父,表明“好行为”是由于天父的“荣耀”在自己身上促成的。换言之,天父的光,借着耶稣基督反照到我们的身上,人看见我们的“光”(好行为)也就是看见天父的“光”(荣耀美德)。好比神的“形像”不是指神真的有眼耳口鼻,乃指神的荣耀美德,因为〈弗4:24〉指出,我们信主的人的改变,就如“穿上了新人”一样,不过“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意思是说“神的形像”就是真理的仁义、圣洁,这些就是神的荣耀和美德。


  1. 有何证据证明耶稣是神降世为人

答: 耶稣本来是三位一体的神中的第二位,也可以说是神自己亲自降世为人。保罗以赞叹的语气来形容耶稣说:“大哉!敬虔的奥秘,无人不以为然,就是神在肉身显现……”(提前3:16)。其实,马利亚本是一位未出嫁的童贞女,全人类中没有一个像她未结婚而怀孕生子的。因为有天使向她显现,说圣灵的能力会荫庇她,使她生一个儿子,名为圣者,乃至高神的儿子降世。以后天使也向马利亚的未婚夫显现证明这事。虽然这样的启示只属个人性的,神却用更多更明显的证据证明耶稣原是神子降世成人。计有以下的例证──

  • 天使天军在伯利恒野地公开的向不少牧羊人报明救主的降生。
  • 东方几个博士甚至从天星的研究知道有新生王降生,并且带着礼物到耶路撒冷来朝拜,结果使这消息传遍全城上下,并且有会移动的明星为证。
  • 在圣殿里还有虔诚的老人西面被圣灵启示,公开介绍婴孩耶稣是神应许的救世主。
  • 又有年老的女先知亚拿公开把婴孩耶稣将成为人类救主的事,传讲给耶路撒冷的众人听。
  • 耶稣十二岁之时在圣殿中清楚地指出祂与神的关系是父子的关系,并且表明祂到世上来为要以父神的事为念。
  • 耶稣三十岁出来传道之时,约翰给祂施洗,神竟差派圣灵如同鸽子降临在祂的头上,并且从天上大声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
  • 耶稣受魔鬼试探的时候,魔鬼再三的试诱祂怀疑自己不是神的儿子,耶稣却斥退牠。
  • 耶稣多次赶鬼,连鬼都称祂为至高神的儿子。
  • 耶稣行了许多神蹟奇事,证明自己是神的儿子。
  • 耶稣因自称是神的儿子,引致犹太人要杀死祂,祂却三日后复活过来,证明自己真是神的儿子。
  • 连监督钉耶稣十字架的百夫长也不期然的说:“这真是神的儿子了。”
  • 反对基督教极利害的扫罗(后改名保罗)悔改后也极力的证明耶稣是神的儿子。
  • 福音由古传至今,改变世界各地的人,其中所彰显的能力就是因为相信耶稣是神的儿子。
  • 今天我们赶鬼及行各样的奇事,都因为相信耶稣是神的儿子。

  1. 为什么魔鬼称为掌死权者?牠怎样掌死权?

答: 根据圣经〈来2:14〉所说,主耶稣特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由于圣经称牠为掌死权者,我们知道“死”是魔鬼的最高权力,也是牠的势力范围。这并不是说,统管万有的神失去了掌死权的能力,被魔鬼夺去了。其实连阴间、地狱也是神所创造的,字宙中绝没有一处是神的能力和权柄不能达到的,死权也不例外。圣经之所以称魔鬼为掌死权者,是因为“死”的定义是与神隔绝,所以,如果有人与神隔绝了,他绝没有任何地方可以去,因为整个宇宙都是属于神的,他只能到魔鬼那里去,到地狱那里去。〈林前15:55, 56〉又这样说:“死阿,你得胜的权势在那里?死阿,你的毒钩在那里?死的毒钩就是罪,罪的权势就是律法。”由此可见,所谓掌死权的魔鬼,不外是利用罪来“钩”住人,而罪的力量却是来自“律法”。意思是说,魔鬼一切的势力,就是引诱人犯罪,等到人犯了罪之后,又藉律法在神面前控告人,等到神审判人,定了那人有罪,必须死,就是永远与神隔绝之后,魔鬼就藉神的判决,永远拘禁那人,好陪伴自己永远在地狱里受苦。换言之,魔鬼根本就没有任何权力,连死亡的权力也是出自神审判的结果。没有神的审判,就没有死,没有死,就没有魔鬼的权力。如今,主耶稣为我们的罪死而复活了,凡信靠主的人也要同样的死而复活,这样就败坏了死亡的权势,魔鬼再无能为力拘禁我们,因为魔鬼所利用来控告我们的律法,已经在主耶稣基督的身上完全了,主的死已经还清了一切罪债,这样我们就自由了。只有那些不肯相信主耶稣的人,因为得不到赦罪的恩典,仍然被律法控诉,就仍然在死亡的权力之下,也就是在魔鬼的势力范围之下,永远受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