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解碼(2018年02月)

【本欄所有問題及答案,皆摘自《福音神學暨福音難題解答》,承蒙作者吳主光先生允許轉載,特此致謝!】

問題:

  1. 神明知始會犯罪,為何仍創造一棵禁果樹來試驗他們?如果沒有創造那棵禁果樹,豈不更好?

答: 聖經告訴我們,神看所創造的一切萬物都是非常好的,但這不包括用得不適當的情況在內。例如一台電視機在出廠時已經驗明是非常好的,公司負責修理保養任何不妥善的地方,但不包括不照說明書所指示的用法而引致損毁。同樣的,神創造石頭,石頭用來建築是好的,但如果用來擊打別人就不好了。神創造禁果,原名「分別善惡果」,顧名思義,吃了之後能分別善與惡,這等於良心的作用,所以分別善惡果原是好的,但神認為人未有足夠的能力去控制自己離惡行善,所以吩咐人不可吃。可能日後等人與神相交,從而建立自己的自制能力,那時,人就可以吃這果子也未可料。正如我們知道小刀是好的,但是小孩子未有足夠的自制力,玩小刀會割傷自己,所以我們不准小孩玩小刀,等他長大之後,能以自制,我們就可讓他用小刀了。
如果說,神不造分別善惡的果子豈不更好,我們就要反問:你怎知沒有分別善惡果,始祖就不會犯罪?神可能也曾吩咐他們不要跳海,免得他們溺死,結果他們雖沒有吃禁果而犯罪,也會因跳海而喪命,到那時,你可能也會說:「神為何造海,如果地球沒有海豈不更好?」如果神真的聽取了你的意見,再創造一個沒有海的世界,人是否一定不會犯罪?可能人又因跳崖而死,這樣推下去,地球到底變成怎樣,人才不會犯罪?
不,原來人犯罪,主要是濫用自己的自由意志:去做一些違背神旨意的事。外間的因素是次要的,人的自由意志才是主要的,有了自由意志,人可以愛神和讚美神,當然也可以背離神而犯罪。沒有自由意志,人所有的思想行為都像木偶一樣被支配了,人活着也沒有價值。所以,神雖然明知人會犯罪,還是創造有自由意志的人和禁果樹。因為神知道,當人了解祂的榮耀和大慈愛之後,會有一部分人悔改歸向祂,所以,在神整個創造計劃來說,神知道自己仍然是成功的。


  1. 神豈不是慈愛的嗎?為何祂竟創造一個有永火的地獄,永遠刑罰人這麼殘忍?

答: 聖經告訴我們,神向那些願意悔改的人是有恩慈的,但對那些不肯悔改的人卻是嚴厲的〈羅11:22〉,甚至是非常可怕的〈來10:31〉。世人一面倒的以為神是慈祥到連人犯大罪也不責備,這是極錯誤的。雖然這樣神把罪人丟在地獄裡永遠焚燒,這並不表示神是殘忍的神。要知道,地獄本來是為魔鬼預備的。神為人預備了救恩,好救人脫離罪和死亡。只可惜人偏要犯罪,跟隨魔鬼,不肯悔改歸主,所以人的結果才與魔鬼永遠在一起。再者,到那時,宇宙間除了天堂和地獄之外,再沒有別的地方了。罪人不敢上天堂,因為他們滿身罪污,如果上天堂與至聖的神同住,他們會感到比下地獄更痛苦,所以神將他們丟在地獄,他們倒感到好受一點。神並沒有對他們殘忍,他們之所以受苦,是因犯罪而與神隔絶所致。


  1. 何以見得耶穌基督已經敗壞掌死權的魔鬼?

答: 聖經告訴我們,罪的工價乃是死〈羅6:23〉,又說,魔鬼是掌死權的〈來2:14〉。所以,主耶穌到世上來擔當我們的罪,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還清我們所欠罪的工價,並且第三日復活。這樣,主的復活是勝過死權的最好明證。
聖經告訴我們,我們若信耶穌死而復活,我們也必與祂同死同復活〈羅6:8〉,耶穌復活的能力也在我們身上發揮出奇妙的功能。何以見得?
第一,聖經形容我們信主耶穌的人能勝過致死的行為〈弗2:1-5〉,從罪惡的權勢中得以脫離,過一個屬天得勝的生活,這就是可見的明證。
第二,許多信主耶穌的人在殉道時,或在病逝時,都看見天開了,耶穌基督接他們回天家去,所以他們的肉體雖然是在極痛苦之中,也不感到痛苦,相反更表現得極度平安、榮耀,這些現象是所有不信的人所沒有的,這也是一個可見的明證。
第三,我們常常靠主耶穌的名,趕出附於人身上的邪靈;每當我們說出主耶穌的名的時候,邪靈立即恐懼逃避,足見主耶穌已經得勝掌死權的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