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隨筆

地球在轉,世局在變,人心正下沉,信徒在世上的光景又如何?能持守所信的道嗎?還是看來站穩,內裡卻漸漸偏差?

筆者試從聖經中人物的點滴借古鑑今,嘗試將基督信仰中正褪色的要素重新放回焦點前,以免讓屬天的福分失諸交臂。

我發怒以至於死,都合乎理!」

期望各位讀者看本文章前可先讀〈約拿書〉一遍。

筆者總認為即便文章營養欠奉,多讀聖經必定從中有所得益。

若論故事性,約拿書可算是先知書中的佼佼者。

先知約拿不聽 神諭向尼尼微之民傳悔改之道,結果落在魚腹中後重回正軌「象徵式」宣告刑罰,卻得來意想不到的大悔改—「從最大的到至小的都穿麻衣」……

 

「我的理由如下…… 約拿書4:1-5

我們暫且先放下「神愛世人」的觀念,否則你很難理解先知約拿為何見全城人為自己的惡行憂傷痛悔,卻大大不悅,甚至發怒。

當然稍為了解歷史背景便知道當時尼尼微(亞述帝國)正威脅以色列國,如此便不難代入先知的情感中。若尼尼微人不悔改,按 神的定準城被傾覆,敵國勢力大減,本國就能脫離威脅。合情合理吧!

話說回來,先知對 神的認識十分準確,因此「禰是有恩典、有憐憫的神,不輕易發怒,有豐盛的慈愛,並且後悔不降所說的災」成了自己從本國逃脫的上佳理由。然而,這真是理由嗎?

若重新根據理性分析,回到 神最初向先知的吩咐:「你起來往尼尼微大城去,向其中的居民呼喊,因為他們的惡達到我面前。」如果尼尼微城的人「真・悔改」,他們會繼續行惡嗎?按 神對悔改的定義,真正的悔改絕不止於穿一穿麻衣後惡行依舊,而是因痛悔自己所作,從而棄惡歸正,走在正路之中。因此若尼尼微人「真・悔改」,以色列人又何必擔憂從前凶惡的帝國來襲呢?先知究竟相信尼尼微城的人會悔改還是執迷不悟呢?這問題實在值得細味。

以上所寫以一句總結:「你這樣發怒合乎理嗎?」

可惜的是,人總是看似講理而實是蠻不講理,看看先知宣告後坐在尼尼微城外便能略知一二。先知在看甚麼呢?看敵人悔改嗎?恐怕是打從心底認定這些人是不會真正悔改,讓我「放長雙眼」看着城被傾覆吧!時至今天,教育水平提高了,各樣知識容易得到了,客觀分析、理性討論都備受推崇。按理整個世界也更合乎理吧!真的嗎?在信徒之間、在教會之中又如何呢?基督徒對真理的認識,按量、按全面性、按細緻度,這時代相信是極盛的年代,教會也應更合乎理(真理)吧!真的嗎?恐怕這問題,每位信徒(包括筆者)也必須回答。先知約拿向 神的解釋相信是答案的所在──理由用以支持自身的主觀感受。信徒遇見困難甚至犯罪,向 神求救、求情:「耶和華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赦免罪孽和過犯」,是多麼的有鏗鏘有力!然而當遇見別人軟弱退後,甚至犯罪得罪 神的時候,「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我們的神乃是烈火」也是彈無虛發。以上引用的經文按理有說錯嗎?實在沒有,筆者也絕無意思淡化犯罪的嚴重性。但問題顯於「律己以寬,待人以嚴」上。我們也曾利用真理「冠冕堂皇」地偏袒自己嗎?

現今世界不法的事實在越發增多,對信徒持守真道的衝擊越發激烈。固然聖經教導我們要「用在基督耶穌裡的信心和愛心常常守着」、「靠着那住在我們裏面的聖靈牢牢的守着」,但如何守呢?有私心在內嗎?早前香港就「性傾向歧視立法」在教內/教外都引來極多的討論及意見。聽見有不少信徒甚至牧者大談若立此法,公然反對同性戀有「可能」負上刑責(所謂「逆向歧視」),因此必須強烈表示反對。筆者並無意在此以理作論,反而只是心中納悶。聖經教導我們為義受逼迫可以實踐到哪個地步呢?為持守真理被辱罵?被反歧視?被囚?被殺?說實在,各人都有自己的答案及理由。但筆者情願到聖經中尋回合乎「理」的正解。若為自身自由而美其名捍衞真理,相信使徒保羅有很多時間都是愚蠢到自囚了,但事實是不論保羅被囚或其他的信徒被逼迫,神的道皆可越發傳開,不能禁止。我們要學習這些榜樣重點在於他們的「無私」:他們沒有了自己的主觀意願,主禁止──他們不作;主容許──他們不作聲;主吩咐──他們放膽講。能達到這程度容易嗎?絕非易事!但卻是走天路的必要過程,更何況親愛的主常在我們旁邊教導、提醒甚至警告,試想這其實是十分大的保障!

社會上「親疏有別」、「雙重標準」、「以偏概全」等的情況常常為人所詬病。在教會中是否也有同類情況出現呢?筆者志不在討論種種不合理之處,而是在找出真兇──相信各人也難辭其咎,我們自己就是其中的一員。甚願我們能停止指出自己以外的種種,先看看自己的真象。聖經真好!就如一面鏡子照出自己的實情(並非拿來照別人)。

 

「我沒有錯!」 約拿書4:6-9

延續上文所提,私心是不按理而行的真兇。所以先知兩次求死,顯出甚麼呢?先知真想死嗎?筆者認為他不是存心「想死」,而是「發難」!上文提到尼尼微之民竟悔改,因此發怒──「發難」;現在蓖麻好遮蔭竟枯槁,因此發怒──「發難」。人堅持己見(美其名)到一個點,竟然可以在 神面前高呼:「我沒有錯!錯就錯在悔改之民」;「我沒有錯!錯就錯在大自然」;最後的結論:「我沒有錯!錯就錯在禰」。若對着 神也是如此,事情發生在人與人之間呢?情況想必慘不忍睹。當人們彷彿在理性討論之際,人的那份主觀不斷發動,「你錯、我對」不絕出現,直到「你絕對錯、我絕對對」方休。

蟲出現對嗎?不對!蟲子咬壞蓖麻對嗎?不對!炎熱東風吹來對嗎?不對!約拿坐着看尼尼微城傾覆對嗎?……

很奇怪,不知何來的觀念,能證明周遭的人、事、物錯,自己就對(即沒有錯)!?一個蒙恩得救的人有此觀念就更令人百思不得其解,因為凡真實信主的人必然承認自己是個罪人──「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何故到頭來這麼確定自己無誤呢?是地位提昇了嗎?是權力增加了嗎?是屬靈知識豐富了嗎?是聖靈所結的果子全備了嗎?筆者切切提醒自己,以上的回答都「不是」,因此評定對錯時先由自己開始吧!免得自己最後有千萬個理由「支持」「我沒有錯!」。

事實上此等思維若不嚴正處理,輕則在信徒間造成嫌隙,重則引致教會分裂!也許我們自覺毫無破綻,那麼便可名正言順發表偉論吧!保羅說:「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所以,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正是我們的榜樣。不是不懂分辨對錯,正正因為懂得而先從自己開始。你說不懂得嗎?不用擔心。看看約拿書, 神以大魚、蓖麻、蟲、東風來揭示先知的盲點,同時讓先知認識 神的情、理如何兩兼備地實行。今天所遇見的,是神指派我們來「宣告」別人的不是呢?還是 神藉不少的人、事、物讓我們猛然醒覺自己的不是呢?

 

作者:林向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