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带来的神学教育危机﹝中﹞

何谓“学术”?

然而,什么是“学术”呢?原来“Academic”源于雅典城外一个地方,名叫“akademeia”。“柏拉图”将它改建成为“学习中心”。后来结合许多哲学家,诸如:亚里士多德、欧几里得、荷马等人的理论,变成一种“辩证法”,后来发展成为“经院哲学”的基础。简单来说,就是将“正”与“反”两面的理由列举出来,然后用逻辑理性加以分析,得出结论。其辩证的细则如下:

  1. 所有事物或理论,都必须经过“正面”(主观)和“反面”(客观)两方面的“辩证”才能确立。因为参考过所有“正”与“反”的意见之后,才能确知自己所发表的,真是“新发明”。
  2. “学术”不承认任何“权威”,因为任何“权威”都可能有错。所以“学术”要求先验证这些“权威”,证实无误,才可以“暂时用来做辩证的准则”。但如果后来再有“新发现”,证实这“准则”有误,仍可以将它推翻,这样科学才能有进步。
  3. 既然所有“权威”都必须经过“学术辩证”才能成立,所以“客观的理性分析”才是“最高权威”。

让笔者来分析这些细则:

一、“学术研究”的正确用途:

我们承认“逻辑分析”是好的,因为来自神。《圣经》告诉我们,从神出来的“道”(logos)创造“万物”(参约1:1-3),所以“万物”里头都藏有“道”。中国人认为“道”产生“道理”,正如西方人士认为“logos”产生“logic”(逻辑),所以“逻辑分析”是神的“道”在人里头运行,教人如何分辨真伪。例如科学家发现许多“定律”,就是发现藏在宇宙万物中的“道”。人类彼此沟通,人类智慧产生的文化,甚至神所启示的《圣经》,全部都是以“道”—─“逻辑理性”来沟通。所谓“有道理”才接受;“不讲道理”就是野蛮。基督教最大的特征就是“讲道”,用“逻辑”来说服人。因此,“逻辑分析”是治学的基本原则。

但“学术”不但强调“逻辑分析”,还规限人一定要从“正”和“反”两方面来“辩证”,就有问题了。从“正面”来辩证,是寻求正面的证据,证明一件事物是真实的,这方面很正常;但从“反面”来辩证,就是质疑“正面”的证据不对。这种“反面”的辩证,应用于“世俗科学”并没有问题,因为人的意见总有偏差。以“质疑”来辩证才能纠正对方的意见,不至于陷入迷信和各种错谬。

但应用于“神学领域”就要小心了,因为里头有“神的启示”和“人的诠释”两部份。后者还可以质疑,因为出于人就可能有错误;但前者不能质疑,因为人的“理性”不足以否定“赐人理性”的“至高神”。神也不喜欢人质疑祂,必定会封闭这人的心眼,不让这人认识祂。如果人仍然要凭自己的“逻辑理性”质疑神,“逻辑”告诉我们,只有两个可能:

  1. 他认为这位神必定是假的,或者是低级神,或者根本没有神—─这就是“信仰基础的质疑”,会叫人放弃全盘信仰。
  2. 他认为自己就是至高的神,有资格否定一切—─这就是“疯了”。

所以用“学术”来质疑,只能应用于辨别“信仰基础”—─如果没有神,就放弃全盘信仰;不能应用于一般“神学的研究”。例如:用“学术”来研究“宗教比较”就非常有用了。宗教改革家因为质疑天主教的信仰,考虑是否要离开天主教,就用“学术”来比较彼此的差异。但是读者要记得,否定了天主教的信仰之后,那些仍然尊重“神”的改革家,就建立基督教各宗派,没有离开神;但那些不尊重“神”的人,就离开天主教,变成无神论者—─放弃全盘信仰。

又例如:我在战时与父亲失散,现在登报寻找失散的父亲。结果有五个男人出来说是我的父亲,怎么办呢?我必须应用“学术研究”来辨别谁是我的真父亲,这就是“基础的分辨”。但是,当我确定其中一位真是我的父亲之后,我就必须与他建立信任、关系、感情、真爱……,不能每事再用“学术研究”来鉴别他。除非我再发现一些新证据,摇动我对他信任的“基础”,我才再用“学术研究”来质疑他。

再举例:如果我们向一个佛教徒传福音,要叫他质疑佛教的全盘信仰,转去寻找另一位真神,我们和对方都必须站在“完全没有宗教的立场”来分辨,藉“学术的逻辑分析”来比较“佛教的神”与“圣经的神”,这样才能合理地引导对方寻找一位真神。但是这样的分析,结果不是对方放弃全盘信仰,就是我们放弃全盘信仰。

“学术”帮助我们分辨那一位是真神。但是当我们找到一位真神之后,我们还要用“信心”与祂建立恒常的关系。就如我们说服那位佛教徒确认“圣经的神”才是真神之后,就不再需要“学术”了,乃需要用“信心”来与神建立关系,以后爱祂、亲近祂、一生敬拜祂,不再质疑祂。所以“学术研究”只能应用于“信仰基础”的分辨上,不能应用于“恒常关系”的建立上。

所以《圣经》说:“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古人在这信上得了美好的证据。”(来11:1-2)分析这节经文,它的意思是—─“没有证据”而信,就是“迷信”;得到“美好的证据”而信,才是“相信”。“学术研究”帮助我们找到“证据”,但“信心”领我们进入“关系”。我们可以要求得到“证据”才开始“信”,不能要求太多。因为“信”只是为“所望之事”(仍未实现的事)和“未见之事”(天上属灵的事),亦即是“未有证据的事”。所以“证据”越多,“信”就越小;要得到“百分之百证据”才信,“信”就用不着了,因为全部已经实现了。所以我们得到适量证据就要“信”—─进入与神的关系,与神相交,因为“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因为到神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神,且信祂赏赐那寻求祂的人。”(来11:6)我们不能原地踏步,永远用“学术”来质疑信仰。正如《圣经》说:“我们应当离开基督道理的开端,竭力进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神,各样洗礼、按手之礼、死人复活,以及永远审判各等教训。”(来6:1-2)

二、“学术研究”的不正确用途

“学术研究”是质疑性的,只在开始寻求那一位是真神之时才用得着,或者在对自己的“信仰基础”重新怀疑之时才用得着,这样的机会并不多。可是今天大部份的神学院都“迷信学术”,不论研究什么,都讲究学术。虽然这些神学院有“非常学术”和“不太学术”的分别,但能醒悟“滥用学术带来败坏”的,却是少之又少。笔者很想详细指出学术带来的败坏,只是为篇幅关系,只能浓缩地列出“学术”不应该滥用的地方如下:

  1. 不应从“正反两方面”研究神学:

“学术”就是强调必须将“正”与“反”两方面的意见拿来分析,然后取其“长”而舍其“短”。在“科学研究”上说得通,因为只是各人不同角度的意见而已。但在“神学研究”上就说不通,因为等于拿“神”与“魔鬼”的意见来分析,认为神可能有其“短”,魔鬼可能有其“长”。没有考虑到我们人类的智慧远远低过他们,凭我们这么低的智慧怎可能拿他们来做“学术分析”,从而取两者之“长”,而舍两者之“短”?但这些神学家就是用这种方法,制造出“灵修神学”─—将各种异教打坐、冥想、异感等交鬼的“通灵术”,与亲近神的“祈祷方式”混合起来,以为这就是灵修秘诀。这完全不是“神学”,简直是“鬼学”!如果他们真是研究“神学”,最低限度想到耶和华是“忌邪的神”(出20:5, 34:14;民25:11; 申4:24, 5:9, 6:15……)。神为什么将“祭司职任”赐给非尼哈和他的后裔?就是因为非尼哈有耶和华忌邪的心。以色列人拜巴力毘珥,又与米甸的妇女行淫。非尼哈就起来将西缅的族长和那淫妇杀了,所以耶和华晓谕摩西说:“非尼哈使我向以色列人所发的怒消了;因他在他们中间,以我的忌邪为心,使我不在忌邪中把他们除灭。因此,你要说:我将我平安的约赐给他。这约要给他和他的后裔,作为永远当祭司职任的约。”(民25:11-13)

  1. 不应为学术向异端开放和对话:

为了寻求“正”与“反”两方面的意见,神学院强迫所有神学生写论文时,必须参考所有有关的异端著作;又故意邀请神父、修女、和尚、喇嘛僧……回来教神学。温伟耀博士曾亲自对笔者说,他在神学院上课之时,那位教“救赎论”的教授一开始就对全体学生说:“Hi, students, I am not a Christian.”这岂不是等于请“耶洗别”回来“教导神的众仆人”?(启2:20)上述那位夏露奥肯加博士认为“不同宗派之间的神学对话是有价值的。”结果真是“宗派对话”吗?众所周知,神学界与天主教、灵恩派、东正教、摩门教、伊斯兰教和世上所有异教对话,结果变成“教会大合一运动”,甚至“宗教大合一运动”。如果与异端对话是对的,“女人”与“蛇”对话也是对的了。但是,难道人的智慧大得过魔鬼的智慧吗?《圣经》形容魔鬼比但以理更有智慧(结28:3),因为全世界历世历代每一个人都中了魔鬼的诡计而犯罪。

【待续】

作者:吴主光

参:学术带来的神学教育危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