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別綿羊山羊比喻」的再思

上一期筆者與大家分享記載於《馬太福音》24章45節至25章全章的「四個等候主再來的比喻」,其中指出:第一個「惡僕與忠僕的比喻」是指現今所有「活著等候主再來的基督徒」;第二個「十個童女的比喻」是指末世時代「活著等候主再來的以色列人」:第三個「分派銀子的比喻」是指所有死了的基督徒,如同「僕人向從外國回來的主人交賬」;第四個「分別綿羊和山羊的比喻」是指千禧年末期,歷史上「所有的死人」來到白色大寶座前受審,主要按各人有沒有「接待主的小子」作為得救的根據。

這四個審判的「先後次序」,是根據兩個原則編排的:

四個審判的「先後次序」

  1. 「先審判活人,後審判死人」。因為主是「審判活人死人的主」(提後4:1)。所以前兩個比喻是「審判活人」,後兩個比喻是「審判死人」。
  2. 「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彼前4:17),所以第一和第三個比喻是審判「神家裡的僕人」;第二和第四個比喻是審判「世上其餘的人」。

上一次分享完之後,筆者又對第四個 ──「分別綿羊和山羊的比喻」有很多「新思想」,並且這些「新思想」感到「又驚又喜」。「驚」乃因過往從未有過,也從未聽過的,深怕自己想錯了,變成「異端」,因此,懇請主內任何《聖經》學者閱畢這篇文章後不吝賜教,給予指正;「喜」則因為感受到神的慈愛和恩典極大,惠及歷史上極多死了而未得救的罪人。

讓筆者詳細解釋如下:

1)   「分別綿羊和山羊的比喻」是指千禧年末期「白色大寶座」的審判:

因為主一開始就說明:「當人子在祂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這話已經界定,是指「末世大災難」過去之後,主駕雲降臨到地上,進入「千禧年」時代。那時,主「要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祂面前」受審判。「萬民」是 “all gentiles” 指「所有外邦人」,從《聖經》的慣用詞來看,也可以指「所有天國以外未得救的人」。主要審判他們,分辨誰可以「往永生裡去」,誰要「往永刑裡去」。(太25:46)這分明就是《啟示錄》所說:「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啟20:11-15)因為除了那一次大審判之外,歷史上從來沒有一次審判是「萬民聚集在主面前,主判決誰往永生去,誰往永刑去」的。(參啟20:11-15)

請注意,「死了的人,無論大小」,就是歷史上所有的「死人」,因為「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所說的「死亡和陰間」是《聖經》的慣用詞,以「平行句」出現,表示「死亡」和「陰間」是同義詞。舊約時代對於人死後往那裡去,還未有完整的啟示,所以那時所有人都以為「墳墓」就是「陰間」。其實「陰間」是一個「臨時拘留所」,死人來到這裡「等候審判」(彼後2:9)。所以「死亡和陰間」其實是指「死人埋葬在地裡」。整句話是形容歷史上所有死人,死後無論歸到「海裡」或「地裡」,都是歸回塵土。

但「死了的人」並不包括「已經復活被提的教會」,因為他們早在「末世大災難之前」已經復活被提了。他們不需要受審判,因為他們信耶穌之時,已因信與主聯合,所以主耶穌受審判而被釘十字架,就等於他們受了審判。所以保羅解釋擘餅記念主,說:「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林前11:32)暗示我們不需要和世人一同來到白色大寶座前受審。

如果我們問:「不信福音的人死了,豈不是已成定局嗎?為甚麼還要在陰間等候審判呢?」對了,這就是筆者的思想方向。既然「等候審判」,就必有「最後判斷」。可見人死後下到陰間,還未成為定局。因為或善或惡,各人受的刑罰不一,要等候主耶穌回來,在「白色大寶座」上作最後判決,才能定奪。這就是現在才有的第一個「新思想」了。

2)   坐在寶座上的是「主耶穌」:

主耶穌曾經向猶太人說:「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祂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主與父同是生命的根源﹞。並且因為祂是人子,就賜給祂行審判的權柄﹝由曾經降世為人子的耶穌來主持審判是公平的,因祂能體會人間的苦情﹞。……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祂的聲音,就出來﹝是主用權能呼叫所有死人復活的,如同呼叫拉撒路復活一樣﹞: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5:26-29

但主耶穌第一次降世不是為「審判」,祂第二次回來才「審判世界」。因為主說:「若有人聽見我的話不遵守,我不審判他。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 ── 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約12:47-48)而且不是主耶穌一個人主持審判,所有與主一同受苦的聖徒,也與主一同作王,審判世界。因為主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太19:28)保羅也說:「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嗎?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何況今生的事呢?」(林前6:2-3)

3)   死人必須先復活才能來到白色大寶座前受審:

所以來到「白色大寶座」前受審判的人,是全人類歷史上所有未得救而死了的罪人。因為主說:「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5:29)他們之所以「復活」,就是為受審判。因為若不復活,就沒有人能站立在至聖的神面前。這道理,所有法利賽人都明白。正如保羅向巡撫自辯的時候,說:「但有一件事,我向你承認,就是他們﹝猶太人﹞所稱為異端的道,我正按著那道事奉我祖宗的神,……盼望死人,無論善惡,都要復活,就是他們自己也有這個盼望。」(徒24:15

《但以理書》也清楚說明死人復活的時間,說:「並且有大艱難,從有國以來直到此時,沒有這樣的﹝指「末世大災難」﹞。你本國的民﹝以色列人﹞中,凡名錄在冊上﹝生命冊﹞的,必得拯救﹝指以色列人中,有一些人因為信主而得救﹞。睡在塵埃中的,必有多人復醒﹝他們復活被提,趕上「災難前復活被提的教會」,在空中與主相遇。以色列人卻是在「災中」復活被提﹞。其中有得永生的﹝這時復活得永生的,是那五個「聰明的童女」﹞,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在千禧年之後才復活的,是那五個「愚拙的童女」﹞。」(但12:1-2, 參賽26:19

所以保羅指出:「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共分三次:

  1. 「初熟的果子是基督﹝復活後不再死的,基督是第一個﹞。」
  2. 「以後,在祂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屬基督的」是指所有信耶穌得救的人所組成的「教會」﹞。」
  3. 「再後,末期到了﹝教會復活被提之後,末世大災難到了﹞,那時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主藉著「末世大災難」來消滅一切敵擋基督的人,包括敵基督和牠的聯盟國﹞,就把國交與父神﹝主基督奪取敵基督的國成為自己的國,參啟11:15﹞。因為基督必要作王﹝在千禧年中作王﹞,等神把一切仇敵都放在祂的腳下。儘末了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最後主坐在白色大寶座上,判決將「魔鬼」連同「死亡和陰間」都一併扔在火湖裡。暗示所有來到白色大寶座前受審判的人在這個時候復活。因為前文既然說明「屬基督的人」先復活【他們稱為「頭一次復活的人」,參啟20:5-6】,就必有「不屬基督的人」後來才復活。﹞」(林前15:23-26)

4)   那時宇宙結束,先前的天地成為過去:

經文形容「白色大寶座」非常威嚴可怕,因為「從祂﹝主耶穌﹞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經文用「逃避」二字來形容,可見所有「受敗壞轄制的」都不能在主面前存留,連必朽壞的天地也要逃避。至於「所有死人」,他們之所以能站立在主面前,因為主使他們「復活」── 按律法,在「未判決」之前,他們是站在「未被定罪」的立場上受審。一經定罪之後,就立即離開主的面,被扔到火湖裡。這一點是筆者以前未想過的,現在才想到的第二個「新思想」。

許多傳道人以為,被主「趕到外邊黑暗裡去,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的人(太8:12; 13:42; 22:13; 24:51; 25:30)還是可以得救的。他們沒有正視,被趕到「外邊黑暗裡」,當然是「離開神的面」,才會「落在黑暗裡」,因為「新耶路撒冷城內又不用日月光照;因有神的榮耀光照,又有羔羊為城的燈……在那裡原沒有黑夜。」(啟21:23, 25)至於「哀哭切齒」,「新耶路撒冷」裡根本沒有眼淚和哭號,因為「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啟21:4)而且那時「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怎可能還有別的地方?彼得也解釋說:「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彼後3:10)所以「得救的人」可以進入「新耶路撒冷」;「不能得救的人」被扔進「硫磺火湖」裡,此外再沒有別的地方了。

5)   寶座前有「案卷」和「生命冊」:

「案卷」是記錄罪人所有「行為」的書卷;主耶穌在白色大寶座的審判也是按各人有沒有接待「主的小弟兄」的「行為」來審判。《聖經》重覆了幾十次,神總是按照各人的「行為」來報應各人的,這就是「最公平的審判」(創18:25;結7:3,8,27; 18:30; 24:14; 33:20;太16:27;羅2:6;彼前1:17;啟2:23; 20:12-13)。但「生命冊」只記載得救的人的名字,因為經文說明,「只有名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得進去﹝進入新耶路撒冷城﹞。」(啟21:27)再者,「生命冊」又稱為「羔羊生命冊」(啟13:8; 21:27),意思是這冊子裡頭的名單,是靠「羔羊寶血得生命」的。(參詩69:28;賽4:3;腓4:3;啟3:5; 7:17; 13:8; 17:8; 20:12,15; 21:27)

6)   主的審判如同「分別綿羊山羊一般」:

「綿羊」的性情馴良,在《聖經》中向來代表義人;「山羊」的性情兇惡,在《聖經》中向來代表惡人。從前只有以色列才是主牧養的羊群(結34:30-31);在千禧年時代,「萬民」都是主牧養的羊,因為主作王統治全世界。《以西結書》形容耶和華在舊約牧養以色列民,說:「我必從萬民中領出他們﹝以色列人﹞……,引導他們歸回故土,也必在以色列山上……牧養他們。……失喪的,我必尋找;被逐的,我必領回;受傷的,我必纏裹;有病的,我必醫治;只是肥的壯的,我必除滅,也要秉公牧養他們。……我必在羊與羊中間、公綿羊與公山羊中間施行判斷。」(結34章)所以《啟示錄》借用《以西結書》審判以色列人,如同在「綿羊和山羊中間施行判斷」,形容主降臨之後,「用鐵杖轄管﹝轄管:原文是牧養﹞他們﹝萬民﹞」,也將萬民分開,如同「分別綿羊和山羊」一樣。(啟19:15

主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對他們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請特別注意「創世以來為……」這句話,表示這些「蒙天父賜福的人」,原是從創世至末世所有未得救的人,但經過白色大寶座最後大審判,主認為可以向他們特別開恩,讓他們也可以進入「天國」而得救,因為「天國」也是「創世以來為你們預備的」。至於「教會」,就是歷史上「因信稱義」的聖徒,他們早已在「末世大災難之前」復活被提,所以不列在這些人中間。

這一點使筆者感到希奇極了,為甚麼「歷史上所有未得救的死人」,來到白色大寶座受審之後,還有可以得救的機會呢?從前筆者認為,這些人只是「千禧年裡得救的人」,他們是被接納進入「舊約」和「新約」所有聖徒所組成的「聖城新耶路撒冷」。如今想清楚一點,神明明對他們說:你們「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表示他們就是「創世以來」所有的死人。他們竟然還有機會得救,這就是筆者感到「又驚又喜」的「新思想」,是從來沒有想過,也沒有聽過的,若其中有錯誤之處,盼望有《聖經》學者幫忙來指正。

7)   主判決他們得救,是根據他們「接待主的小弟兄」:

任何人都會注意到,經文特別詳細地講述「右邊」的人得救,是因為看見「主的小弟兄」餓了、渴了、作客旅、赤身露體、病了、在監裡……而接待他們,盡力幫助他們;「左邊」的人不能得救,是因為同樣的理由 ── 他們沒有接待「主的小弟兄」。又感到非常希奇的是,主以「接待祂的小弟兄」為得救的標準,難道他們可以「靠行為得救」,不需要「靠信心得救」嗎?

想深一層,《雅各書》很強調 ──「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2:26)保羅也說:「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加5:6)讀者要明白,《聖經》只認為沒有人能靠「行全律法得救。」(加5:3;雅2:10)所以藉「接待主的小弟兄」來流露「真信心」是需要的。

至於主耶穌為甚麼判決「右邊」的人得救,一直以來筆者認為,當主耶穌「在極大的榮光中降臨」的時候,全世界所有的人都看見祂,正如《啟示錄》說:「看哪,祂駕雲降臨!眾目要看見祂,連刺祂的人也要看見祂;地上的萬族都要因祂哀哭。」(啟1:7)既然人人都看見主在榮耀中降臨,他們就不能「信」主,像我們這時代未見過主而「信」的人可以「因信稱義」一樣。因為《希伯來書》給「信」下了一個定義,說:「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11:1)人只能在「未見」之時才可以「信」,「看見了」就不能「信」了。

基於以上的想法,筆者現在認為因為「千禧年時代」的人看見主降臨,所以不能「信主」,神就憐憫他們,將「信耶穌而得救」改為「用愛心接待主的小弟兄而得救」。這樣的改動,是根據以下三個原則:

  1.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1:12)──「接待主」等於「信主」。
  2. 「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太10:40)──「基督徒」可以代表「主耶穌」。
  3. 「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加5:6)──「真信心」必定流露出「愛心」,所以人「有愛心」就知道他「有信心」了。

根據以上這三個原則,主承認他們「用愛心接待主的小弟兄」等於「信耶穌」,讓他們也可以「因信稱義」。其實各個時代的人得救,都是因為「信耶穌」,因為「除祂﹝耶穌基督﹞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只不過古時,「耶穌」隱藏在「女人的後裔要傷蛇的頭」的應許中,凡「信」這應許的人就等於「信耶穌」,雖然不容易將兩者拉上關係,但他們這樣「信」,就可以「稱義」;摩西時代,「耶穌」隱藏在「大祭司」照神的吩咐獻「贖罪祭」,然後進入「至聖所」為百姓禱告的禮儀中,以色列人這樣「信」,就等於「信耶穌」,雖然不容易將兩者拉上關係,但以色列人這樣「信」,就可以「稱義」;新約時代,「基督」隱藏在「無佳形美容的拿撒勒人耶穌」裡頭,雖然不容易將兩者拉上關係,但他們這樣「信」,就可以「稱義」;今天我們「信福音」,「耶穌」更是隱藏的,因為不見祂,雖然不容易證實「耶穌」就是「基督」,但我們這樣「信」,就可以「稱義」;同樣,千禧年時代,「耶穌」隱藏在「祂的小弟兄」裡頭,凡接待這些「小弟兄」的,就等於「信耶穌」,雖然不容易將兩者拉上關係,但他們這樣「信」,就可以「稱義」。這樣我們看見,「因信稱義」的原則一直沒有改變,但「認識耶穌」的觀點角度則不大相同了。

筆者認為以上的解釋很合理。可是現在突然想到,來到白色大寶座前受審的人是「從創世以來所有的死人」,為甚麼只讓「千禧年時代的人」有機會以「接待主的小弟兄」而得救,其他時代的人卻沒有這個機會呢?這樣一想,就感到不合理了。既然所有死人都來到白色大寶座前受審,判決所有人的標準也應該相同才對,不能厚此薄彼。

事實上,自從巴別塔事件之後,神好像放棄全人類,只揀選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將「救恩的應許」賜給以色列人,讓他們「因信稱義」,全世界所有外邦人都沒有這個機會。雖然後來以色列人不信,福音就傳遍天下,但沒有機會聽福音,或未能聽明白福音的人仍然佔絕大部份。所以神若憐憫千禧年時代的人,將「因信稱義」改為「用愛心接待主的小弟兄而稱義」,為甚麼不同樣憐憫各個時代極多很難有機會信耶穌的人,讓他們也以同樣的原則得救呢?尤其是他們和千禧年時代的人都一同來到白色大寶座前受審,怎可能有「雙重標準」,將各時代的人全都扔到火湖裡,只讓千禧年時代的人有機會得救呢?這實在說不過去。所以筆者認為「創世以來所有未信主的死人」都一視同仁地,可以因「用愛心接待主的小弟兄」而得救。

8)   我的「驚與喜」:

先解釋我的「喜」──如果筆者的解釋是準確的話,就可以看見在白色大寶座前被判為「得救的人」會很多,一定多過歷史上所有基督徒。只不過我們比他們幸福,因為我們因信而成為「神的兒女」,可以承受父神給我們極豐盛的基業;我們又因信而成為「耶穌基督的妻子」,可以與主一同承受萬有,一同享榮耀。他們只能判為僅僅得救,只可以進入天國,卻完全沒有賞賜。

但筆者有很大的「驚」── 因為恐怕這個「新思想」會把得救的條件大大降低。這些人生前未信主,死後留在陰間幾千年,最後經過白色大寶座審判之後,還有機會得救。這樣想法,會不會把福音改變了,叫人以為今世不信福音,還未絕望;死後來到白色大寶座受審,可能還有可以得救的機會?這樣會不會間接鼓勵基督徒因為人死後仍有盼望,所以不需要那麼緊張傳福音?

但想深一層,又似乎得著安慰。因為他們被判為得救或不能得救,並不是根據他們死後還能作甚麼,而是根據他們生前怎樣接待「主的小弟兄」。這樣還未算「改變福音」吧!再者,主耶穌向「右邊」或「左邊」的人提及自己餓了、渴了、作客旅、赤身露體、病了、在監裡……,他們曾經接待「主」,或不肯接待「主」,他們都表示想不起自己有做過這樣的事。顯示他們完全不知道接待「主的小弟兄」就是接待「主」;更不可能存心以為「不信福音也不要緊,死後主會按他們曾經接待主的小弟兄而讓他們得救。」這就有一個很重要的答案 ── 人不得「故意」不信福音,又不得「故意」以「接待小弟兄」為「另一個得救的機會」,主是不會接納這種「假冒為善」的人進天國的。

所以主審判這些人之時,並沒有「查問」他們「有沒有接待主的小弟兄」;而是根據「案卷」的記錄,主向他們提出,神曾經在暗中察看他們某次接待「主的小弟兄」是出於「真愛心」,所以願意「算」這樣的「真愛心」為「信耶穌」,使他們得救。事實上,當一個人願意接待一個「落難的基督徒」,他雖然未信耶穌,或沒有機會信耶穌,他在某一個程度上必定考慮到 ──「這人是信耶穌的,我若接待他,就等於我也有分支持耶穌」,所以他接待「主的小弟兄」,就已經表示他也「有少許願意信耶穌的意向」,這樣才構成神看他「接待主的小弟兄」為「等於接待主」。

9)   誰是「主的小弟兄」?

「主的小弟兄」當然是肯公開承認,讓人們知道自己是「耶穌的弟兄」之信徒。所以不是接待任何人都算為「接待主的小弟兄」。必定是「為耶穌的緣故」接待一個「基督徒」,才被神看為等於「接待主」。

但「接待主的小弟兄」並不容易,因為「小弟兄」只不過是小人物,微不足道。而且他落在困苦和缺乏中,要接待他,必定帶來許多麻煩。他信耶穌,為甚麼耶穌不幫助他?如果耶穌不幫助他,他的信仰也不為人所羨慕,我為甚麼要「為耶穌的緣故」幫助他?他現在「餓了渴了」── 如果要幫助他,必定花費不少金錢;他「作客旅」── 如果要留他住,不但帶來麻煩。如果他是被惡勢力追殺的,可能會連累自己;他「赤身露體」── 如果給他穿,等於遮他的羞,為他隱瞞他的短處,可能會激怒他的對頭人;他「病了」── 要去看他,可能會被他傳染,要醫治他又要很長時間的跟進;他「在監裡」── 要去看他,可能自己也被捉拿,失去自己的社會地位,甚至會招至殺身之禍。所以看這「弟兄」為「小」,甚至為「最小」,不是主的看法,而是接待的人之看法。他只看見「小弟兄」貧窮、有病、被囚、被人棄絕、沒有社會地位、微不足道,甚至快要死,救他也無濟於事……。所以如果有人肯「為耶穌的緣故」接待這樣的「小弟兄」,實在不容易,主會認為他的愛心值得記念。

在「財主與拉撒路」這個故事裡,「拉撒路」就是「主的小弟兄」。「拉撒路」這名的意思原是「神是我的幫助」。但他淪落到非常悽涼的地步,渾身生瘡,好像神沒有幫助他,他的家人也不幫助他,所以把他抬到財主門口,盼望財主可以幫助他。但財主不肯幫助他,也不相信他是「主的小弟兄」。結果拉撒路死了,不久財主都死了。財主發現自己來到陰間被火燒,拉撒路卻在亞伯拉罕的懷裡得安慰。他就知道神真的幫助拉撒路,使他能堅持自己的信仰,到死不改變。但財主求亞伯拉罕給他一點涼水,涼涼他的舌頭,但亞伯拉罕不能給他,因他生前不肯「接待」拉撒路,不以他為「主的小弟兄」,所以財主求涼水,也沒有給他的。如果他生前肯「接待」拉撒路,神也會恩待他。

掃羅逼迫神的教會,到大馬色去捉拿基督徒放在監裡。主耶穌卻在大馬色路上向掃羅顯現,質問他說:「掃羅!掃羅!你為甚麼逼迫我?」然後主用祂的榮光把他的眼睛照瞎了,三天不能看見。意思是要告訴他,教會裡所有的「小弟兄」都是耶穌基督的代表,逼迫他們就等於逼迫主。他不知道,就是瞎了眼。然而主吩咐亞拿尼亞去為他按手,使他能看見。亞拿尼亞起初不願意去,他對主說:「主啊,我聽見許多人說:這人怎樣在耶路撒冷多多苦害祢的聖徒,並且他在這裡有從祭司長得來的權柄捆綁一切求告祢名的人。」主卻對他說:「你只管去!他是我所揀選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並以色列人面前宣揚我的名。我也要指示他,為我的名必須受許多的苦難。」(徒9:15-16)於是亞拿尼亞就去了,他最終願意為主的緣故接納掃羅為「主的小弟兄」。

以色列人可以說是「弟兄中一個最小的」,他們因為不信,所以在歷史上不斷逃難。羅馬帝國的大軍追殺他們;天主教的十字軍追殺他們超過一千年;希特拉屠殺他們六百萬人,還到世界各地追殺他們;阿拉伯伊斯蘭教世界所有人都追殺他們,他們甚是悽涼和可憐。但是,他們中間也有小部分人悔改信主,尤其是在末世大災難期間,敵基督屠殺他們全國三分之二人,剩下的三分之一全家悔改信主。敵基督還要追殺他們,他們在逃難和分散各地之時,也有不少人「接待他們,保護他們」,神就記念這些人愛心的接待,讓他們也可以進天國。

這個「新思想」使筆者突然看見世上無數「小弟兄」都變成「耶穌基督」,間接令到無數接待他們的人得救,這實在太奇妙了!親愛的讀者,小心對待你身邊常常出現的「小弟兄」,他們可能是你教會裡最容易被忽略的肢體;可能是你的對頭人,曾經傷害過你;可能是剛剛信主,表現得不冷不熱;可能樣貌醜陋,極之不可愛的人……。但是只要他們是真心信主,清楚得救,他們都是你的「小弟兄」!

筆者又非常希奇,神看人能否得救,竟然重視這人有沒有「用愛心接待小弟兄」,多過他有沒有聚會、靈修、奉獻、事奉……。筆者立即就明白,主曾說:「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太9:13)意思是要我們對「小弟兄」多一點憐恤 ── 體會他們的軟弱;無須對「主」這麼多祭祀 ── 用禮儀來奉承是沒有意思的。正如彼得三次強調自己更愛主,對主說:「主啊!祢知道我愛祢。」主卻對他說:「你餵養我的小羊;你牧養我的羊;你餵養我的羊。」(約21:15-17)意思是,你說你愛我,可能是「空泛的論調」;你不如將愛我的愛,愛在我的羊身上,還來得實際。

10) 《聖經》由始至終極度重視「用愛心接待客旅」:

請看「信心之父」亞伯拉罕,他不是單單「信神」,他的「信心」實際上是由「愛心」流露出來的,因他「用愛心接待客旅」,不知不覺接待了耶和華神和兩位天使,得以作為我們的「父」。

羅得是一個非常軟弱的人,但他跟隨亞伯拉罕的日子,學會了「用愛心接待客旅」的美德,所以他也像亞伯拉罕一樣,不知不覺接待了兩位天使,成為他得稱為義的證據。

以利亞在大饑荒中到了西頓撒勒法一個窮寡婦那裡,向她求水求餅。那寡婦說:「我指著永生耶和華 ── 你的神起誓,我沒有餅,罈內只有一把麵,瓶裡只有一點油;我現在找兩根柴,回家要為我和我兒子做餅;我們吃了,死就死吧。」以利亞對他說:「不要懼怕!……只要先為我做一個小餅拿來給我,然後為妳和妳的兒子做餅。」(王上17:10-13)試問世上怎會有人將剩下最後的一把麵給別人吃,自己和兒子等著餓死呢?但那個窮寡婦願意用愛心接待神的先知,結果她發現,罈內的麵不減少,瓶裡的油不缺短,直到耶和華使雨降在地上的日子為止。

主差派門徒出去傳道,要他們打聽那裡有好人家,得他們的接待,說:「凡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話的人,你們離開那家,或是那城的時候,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我實在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和蛾摩拉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人因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人因為義人的名接待義人,必得義人所得的賞賜。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裡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賜。」(太10:14-15; 40-42)

眾使徒出去到各地傳道,也是沿途打聽那裡有好人家,得他們的接待。正如保羅對加拉太教會的人說:「你們知道我頭一次傳福音給你們,是因為身體有疾病。你們為我身體的緣故受試煉,沒有輕看我,也沒有厭棄我,反倒接待我,如同神的使者,如同基督耶穌。」(加4:13-14)保羅被帶到羅馬去受審,半途遇著風暴,船在一個島上擱淺,島上的土人也盛情接待他們。之後他們來到羅馬,羅馬的弟兄一聽到消息就出來,跑到亞比烏市和三館地方去迎接他們,好好的接待他們。……全本《聖經》實在佈滿了接待「小弟兄」的見證。

為甚麼從古時到末世,人們都這麼重視「接待客旅」呢?因為主耶穌曾經這樣說:「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人因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人因為義人的名接待義人,必得義人所得的賞賜。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裡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賜。」(太10:40-42)就是因為這個應許,主在白色大寶座上執行審判的時候,不能將歷史上所有未信主,但曾經接待過「主的小弟兄」的人全都扔在硫磺火湖裡,主一定要「賞賜他們」。請看主說這段話的語氣何等確實而肯定。可能為這應許,自古以來人們一直用愛心接待客旅。可是來到近代,這種「接待客旅」的現象越來越少,證明這是末世時代,因為主說:「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太24:12

作者:吳主光